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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廳函[2010]10號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一些高等學校以就業和社會需求為導向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拓寬就業渠道,為促進畢業生就業做了大量工作。按照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精神,為積極宣傳推廣這些高校的經驗和做法,促進廣大高校進一步加強畢業生就業工作及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不斷開創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新局面,教育部於2009年9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高校畢業生就業總結宣傳工作。經申報推薦、專家初選、社會調查和實地調研等環節,最終產生了50所2009年度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現將50所典型經驗高校名單公布如下(按行政區劃排列):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天津大學、天津工業大學、
河北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科技大學、
大連民族學院、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遼寧省交通高等專科學校、東北師範大學、長春工業大學、
雞西大學、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大學、中國礦業大學、
江蘇大學、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安徽新華學院(民辦)、
漳州職業技術學院、江西財經大學、鄭州大學、河南職業技術學院、華中農業大學、
湖北工業大學、中南大學、
湖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茂名學院、
廣西醫科大學、
重慶交通大學、
四川建築職業技術學院、
貴州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大理學院、
西安交通大學、西安建築科技大學、楊凌職業技術學院、
蘭州理工大學、
青海師範大學、
寧夏醫科大學、
石河子大學。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