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述史

敘述史指歷史編纂中通常採用客觀描述的方式,而非以分析為主的歷史研究,它既不構成一種史學學科分支,也不能說是一種歷史研究方法,而是指那些採用敘述的文體寫成的歷史著作的集合,或說是一種由敘事風格史書結合而成的寫史傳統。

敘述史的發展

一般說來,傳統史學作品都是敘述史,比如中國古代的《左傳》、《史記》、《漢書》、《資治通鑑》等,雖然各為編年體、紀傳體、通鑑體,甚至還有紀事本末體,但都體現了紀事、記敘的特點;而西方從希羅多德的《歷史》、普魯塔克的《傳記集》,到吉本的《羅馬帝國衰亡史》,甚而到蘭克的《教皇史》,無論寫作時代如何不同,但也都是採用記敘的寫法。直到今天史學界大力倡導研究的分析手法時,敘述史或記敘體歷史作品仍在國內外史學界占據很大比重。在近代歷史學成為一門科學之前,史學主要記錄下以前的各種事實,然後把它們敘述出來,或按時間順序,或按特定分類,歷史著述的任務就算基本完成了。

象司馬遷那樣通過“太史公曰”的形式對所敘史實略加評述的,在“二十四史”中並不多見,而這些評述與敘述部分相比也只占極小部分。這顯然是與古代史家講究“信史”、忠實記錄、秉筆直書的原則有關的;史家不能在史書中對歷史妄加品評,便促成了傳統史學的敘述特徵。但是,由於傳統史學基本都是敘述史,也就沒有單獨區分出敘述史的必要。只是到近代之後,德國的蘭克學派雖然力主史學可以成為一門科學,但除了史料批判方法和職業史學家訓練方法的科學化以外,由於他們仍倡導據事直書,所以仍恪守寫史的描述手法,敘述史才成為蘭克學派編史傳統的同義語(參見“蘭克學派”條)。

新史學家們對編史僅停留在客觀描述,而不對歷史表象的深層進行分析、不探討歷史發展的長期趨勢和規律、不對各種不同歷史進行異同分析深表不滿,於是社會史、計量史學、心理史學、比較史學均作為敘述史的對立面應運而生,敘述史從此遭到冷落。對那些仍然擁有大量讀者的敘事式歷史著作,傑·巴勒克拉夫認為是一種向科學歷史學變革的阻礙。但是,由於各種社會科學理論以及數量方法等自然科學方法的套用,歷史學中有血有肉的人和事消失了,到處是乾巴巴的公式和沒有生命的結構,歷史書只是給專家中的專家看的,大量讀者被拋在了一邊。特別是當史學家意識到史學研究中的主體因素無論如何不可避免之時,就更沒有理由完全取消史著中的文學藝術性因素,況且以犧牲可讀性為代價並不見得能換來更大的精確性、科學性。在這種情況下,自 20 世紀 70 年代以來,出現了“敘述史的復興”。但這並不是向傳統史學的簡單回歸,而是把敘事體、可讀性與科學分析和理論概括相結合,這構成了近 10 餘年來世界史學發展新方向的一個部分。

敘述史的魅力

在哪裡?——讀《馬丁·蓋爾歸來》

敘述史代表作

《左傳》、《史記》、《漢書》、《資治通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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