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宣言

敏捷宣言,也叫做敏捷軟體開發宣言,正式宣布了對四種核心價值和十二條原則,可以指導疊代的以人為中心的軟體開發方法。

敏捷宣言強調的敏捷軟體開發的四個核心價值是:

• 個體和互動高於流程和工具

• 工作的軟體高於詳盡的文檔

• 客戶合作高於契約談判

• 回響變化高於遵循計畫

敏捷選擇提出的12條原則已經套用於管理大量的業務以及與IT相關項目中,包括商業智慧型(BI)。12原則包括:

1.通過早期和連續型的高價值工作交付滿足“客戶”。

2.大工作分成可以迅速完成的較小組成部分。

3.識別最好的工作是從自我組織的團隊中出現的,

4.為積極員工提供他們需要的環境和支持,並相信他們可以完成工作。

5.創建可以改善可持續工作的流程。

6.維持完整工作的不變的步調。

7.歡迎改變的需求,即使是在項目後期。

8.在項目期間每天與項目團隊和業務所有者開會。

9.在定期修正期,讓團隊反映如何能高效,然後進行相應地行為調整。

10.通過完成的工作量計量工作進度。

11.不斷地追求完善。

12.利用調整獲得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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