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合夥

合夥違反法定事項而由法院撤銷。

撤銷合夥(revoke pertnership)

合夥違反法定事項而由法院撤銷。《法國民法典》不僅規定合夥得撤銷,而且詳細規定撤銷事由和程式。撤銷事由有:(1)合夥違反合夥契約;(2)違反夫妻雙方得僅由一人或與其他人一起在同一合夥事業中合夥,並共同參與或不參與管理的規定;(3)違反合夥契約應具有的並為合伙人共同利益而確定的合法宗旨;(4)符合一般契約撤銷條件;(5)因合伙人之間意見不和或者某一合伙人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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