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黨

撞車黨

撞車黨,指的是以製造被汽車撞傷的假交通事故,繼而向司機勒索財物的方式實施犯罪的人員。先加速“撞車”,再威脅恐嚇,最後拿錢私了,這樣的“撞車黨”,其實就是敲詐勒索。2014年10月,深圳交警部門通過4個多月的布線,抓獲一群在深圳灣附近出沒的“撞車黨”。

案件起因

撞車事件現場撞車事件現場

2014年6月,一條發給深圳交警微博的視頻舉報引起了交警部門的重視。

舉報視頻顯示,6月20日下午17時40分許,一名深港兩地牌照車的司機駕駛車輛在深圳市濱海大道上正常行駛,當要轉進沙河西路時,存在爬頭行為,而就在此時當事人的車輛突然停了下來。據舉報人的字幕描述,當時被一輛車追尾,然後他開到前方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對方車輛突然斜插到他的前方,並下來兩名氣勢洶洶的男子。

而他們的種種劣跡,都被當事人車中的行車記錄儀拍了下來,這也成為交警部門破案的重要線索。

視頻中,雙方一直處於僵持狀態,兩名男子見當事人不吃這一套,便多次偷偷地擦去車身被踹過的腳印,直到處理事故的交警趕到後,二人才悻悻離去。

案件經過

短短一年時間內,交通事故報警達120餘宗,平均3天就有一次報警記錄,這輛車並不是司機技術差或者運氣差,而是一輛“碰瓷車”。

2014年10月,深圳交警抓獲了一夥專針對深圳兩地牌和外地牌,利用司機違法行為碰瓷敲詐的“撞車黨”。該團伙涉案總數達到150宗,涉案金額初估超過5萬元。該“撞車黨”以港澳兩地牌照車輛和外地車輛為主要訛詐對象。目前,涉事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

經過在事故報警系統中的查詢,交警部門發現,從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短短一年時間裡,兩名嫌疑男子駕駛的粵B6LU57車輛一共有120餘條事故報警備案記錄,平均3天就有一條報警記錄,而報警人絕大多數是深港兩地牌照車輛司機和異地牌照車輛司機。

在對粵B6LU57的登記車主賴某仕的調查中,民警發現,2006年至2014年之間,該男子名下先後換了11部車,最早的撞車事故記錄可以追溯到2008年。

作案手段

經過兩個多月的偵查,發現賴某仕慫恿老鄉一起犯案,專挑深港兩地牌照車輛和異地牌照車輛,趁司機在變道時,加速對其進行衝撞,用言語恐嚇和威脅達到不報警進行私了的目的。

能調查到的最大一單,被敲詐的是一名香港司機,金額為4000元。

案件偵破

抓捕

撞車黨撞車黨

10月11日下午2點多,賴某仕與黃某鎮駕駛另一輛黑色豐田車出現,車牌號粵BY69D0,在福田區北環大道彩田路段,再次犯案。交警部門則派出一名便衣民警跟蹤該車。

賴某仕駕駛的車輛故意與一輛外地牌照粵L車發生碰撞。按照“固定程式”,兩人下車對對方司機口出髒話,進行威脅,要求賠錢私了。由於對方司機不願“配合”,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對方司機被打傷。

發生“事故”後,交警部門立即調配數名民警,迅速趕到事發現場,並將企圖敲詐的賴某仕與黃某鎮一舉抓獲。經過核查,當天涉案的粵BY69D0黑色豐田車於今年的8月11日登記,發現嫌疑人被抓獲時,該車已經發生了12宗“事故”。目前,兩名嫌疑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統計數據

10月12日至15日,機動大隊共接到市民舉報涉嫌撞車幫案件線索30宗,其中18宗舉報核實確定為賴某仕團伙所為。目前賴某仕為核心的“撞車黨”涉案總數達到150宗,涉案金額初步估算超過5萬元。

嫌疑人賴某仕(男,1985年,廣東東源縣人)、黃某鎮(男,1985年,廣東東源縣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注意事項

1、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不亂變線、超車、掉頭等,不給“撞車幫”可乘之機;

2、遇到疑似“撞車幫”後,首先第一時間撥打110或122報警;

3、做好現場的拍照取證工作,利用行車記錄儀器、照相機手機等收集現場資料,包括對方的車牌號、車型、人員等,儘量詳細;

4、如果對方態度強硬,要善於周鏇,通過找尋錢包等動作來拖延時間,等待警察到來,如果當時沒有條件報警的,事後一定要及時報警,以便公安機關串併案偵查,儘快破案;

5、在深夜或者在偏僻地帶遭遇“撞車幫”,不要急於下車,應緊鎖車門,觀察現場,看清楚對方有多少人,及時撥打110或122報警;

6、遇到自稱“受傷”要求賠償醫藥費的人,堅決表明先去醫院為傷者檢查,否則賠款免談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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