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採掘關係
煤礦的三級煤量 :
①開拓煤量,完成主井、副井、風井、井底車場、主要石門或階段石門、主要階段運輸大巷和總迴風大巷等開拓巷道而獲得的煤量;
②準備煤量,完成採區範圍內的主要運輸平巷、主要迴風平巷和採區上山等準備巷道所獲得的煤量;
③回採煤量,由採區上山、區段運輸平巷、區段迴風平巷和開切眼等所包圍的煤量,在此範圍內安裝設備後即可正式回採。
非煤礦採掘關係
非煤礦山三級礦量 :
①開拓礦量,全部開拓巷道掘進完畢,並形成完整的運輸、通風、排水等系統的礦床礦量;
②采準礦量,掘進采準巷道後的礦塊中的礦量;
③備採礦量,完成切割工作,可進行回採的和正在回採的礦塊中的礦量。
其他比例關係
在一般情況下,三級礦量或三級煤量符合上述規定時,即可能保持採掘平衡,並有一定的儲備。三級礦量是一個概括性的指標,只說明為採礦工作準備出一定儲量,不能說明儲量的分布和開採條件。如礦層多或厚度大,開拓、準備一個採區可能獲得幾十萬噸到幾百萬噸的可采儲量,達到了開拓和準備的數量要求,但受開採順序的限制,不能安排足夠的回採工作面,保證持續生產。因此,應根據地質條件、採礦方法、開採機械化程度和管理水平的不同,訂出礦井的各種比例關係,如掘進進尺與產量的比例關係、回採工作面與掘進工作面數目的比例關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