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計畫

招生計畫

具有統招資格的高等學校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結合近幾年來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調整招生專業結構、層次結構、區域結構,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計畫。

概念

具有統招資格的高等學校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結合近幾年來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調整招生專業結構、層次結構、區域結構,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計畫。安排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的招生學校,可以預留少量計畫,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等問題。

培養方案

根據高考錄取批次的不同,本科也分為一本、二本、三本,但它們同屬於一個層次和等級(即本科教育層次)。同時本科又分為“重點本科高校”與“普通本科高校”。“重點本科高校”與“普通本科高校”只是側重不同,無本質差別,前者注重理論研究後者注重理論實踐套用。普通高等教育指主要招收高中畢業生進行全日制學習的學歷教育,是""中國高等教育儲乾培養計畫""最具權威的措施之一,也是""中國高等教育高層次人才培養方案""的主要措施.

中國高等教育儲乾培養計畫之下的本科辦學等級(部屬、省屬、市屬)的不同、本科辦學體制以及性質(公辦、民辦)的不同,由辦學體制決定的本科學費高低的不同,本科(一本、二本、三本)各大學畢業證書“本簿和顏色”的相同與不同等等與本科高校的層次和“學歷、文憑”水平的高低無關,所以一本、二本、三本高校是具有相同本科學歷和文憑的高校,只是側重不同,重點本科高校(985、211高校)重理論研究,普通本科高校(普通一本、二本、三本高校)重理論套用。即重點本科重研究,普通本科重套用。

具體實施

本科預留計畫不超過本校本科計畫總數的3%,專科(高職)預留計畫不超過本校專科(高職)計畫總數的1%,各高等學校要將分專業的招生計畫按規定時間、格式報送上級主管部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匯總,核定本地所屬高等學校編制的生源計畫。省屬高等學校擬跨省安排的招生計畫,則由高等學校所屬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與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商並經其認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在本地安排的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匯總後及時送本省教育考試院;跨省安排的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匯總後報送教育 部,部委等有關部門則匯總、核定該部委所屬高等學校編制的生源計畫,按時報送教育部。

教育部負責匯總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委教育司(局)及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報送的招生來源計畫,備案後,按時統一分送各省級教育考試院。各省級教育考試院依據教育 部分送的招生來源計畫,以及本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送的面向本地招生的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與各有關高等學校核對分專業計畫及其說明,並負責及時、規範、統一地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計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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