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拆遷補償費的內容
拆遷補償費主要包括房屋補償費、周轉補償費和獎勵性補償費三方面。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補償金額如何確定
非居住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確定,不適用最低補償單價標準和價格補貼。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
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2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80%。
(3)拆除房管部門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4)拆除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宗教團體所有非居住房屋,對所有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100%;對承租人的補償款為:貨幣補償金額=市場評估價×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