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打磺,即用硫磺熏蒸或浸泡中藥材,可調整中草藥色澤,防蟲並延長保質期。比如淮山、玉竹等含黏液質較高的藥材,往往會在採收過程中打上硫磺,否則無法乾燥。正規的做法是在藥品倉庫點燃適量硫磺,點熏1-2天,再緊閉門窗3-7天,最後通風1-2天以散毒。在這個過程中,硫磺不會直接接觸到藥材,並且在環境乾燥的情況下,硫磺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硫不會與水和空氣反應生成亞硫酸或硫酸,這樣既起到了殺菌、殺蟲的效果,又不會對藥材本身產生損害。
一般不經硫磺熏蒸的藥材水分超過15%即容易長霉、霉爛變質,而用硫磺熏蒸藥材(如黨參)後,可使藥材中的含水量可高達20%-30%而不發霉。打磺原是中草藥保管中一種慣用傳統做法,但如今,不法藥商為牟取更多利益,將中藥過度打磺,甚至直接將硫磺灑在藥材上,致使中草藥含硫量超過500毫克/千克,遠高於國際規範,“打磺中藥”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所在。
作用與目的
一、用硫磺熏蒸藥材可殺死或者抑制附在藥材上的蟎蟲和蟲卵,起防蟲作用;
二、可殺死或者抑制附在藥材上的黴菌,起防霉、防腐作用;
三、可把藥材表皮漂白,使藥材外觀好看,以便賣個好價錢;
四、可使中藥增加重量,獲取更多利潤。
五、可對已經發霉變質中藥材進行補救“美容”,以次充好。
過度打磺中藥對人體有害
如果能嚴格按照傳統古法中藥打磺的操作執行,中藥中殘留硫磺的量是很微量的,短期少量服食一般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但服食過度打磺的中藥對人體健康肯定是有害無益的。
醫學研究已經證明,人體食用硫磺熏蒸過的中藥材、食物會破壞消化道和呼吸道系統,使這些器官的黏膜受損,導致變異;另外,還對肝、腎臟等器官有損害。更嚴重的是,一般的小作坊出於成本考慮,熏蒸藥材的硫磺質量較差,純度不高,含有較多的鉛、汞等重金屬,如果食用量較大或長期食用,會引起慢性中毒。長期接觸過度打磺中藥或經常從事中藥打磺的人員,輕者會出現眼紅、眼痛、流淚、失眠、頭暈、嘔吐、噁心、乏力等症狀,重者可能會出現反射性聲門痙攣,說話能力下降、吞咽困難、憋氣等。
另外,硫磺在熏蒸過程中會與氧結合,產生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一種較強的還原劑,其溶於水,產生亞硫酸、硫酸和硫酸鹽,可能會造成某些藥材有效成分受到破壞,影響藥材質量和療效。
國家明令禁止中藥打磺
由於硫磺熏蒸或浸泡中藥材的加工方法會導致藥材殘留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質。因此,國家明令禁止中藥打磺。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00年版)規定,除山藥外,其他所有中藥材原藥不能用硫磺熏蒸或浸泡;
2004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於對中藥材採用硫磺熏蒸問題的批覆》明確規定:“對於在市場流通領域的部分中藥材和中藥飲片,通過採用硫磺熏蒸或浸泡達到外觀漂白的行為,應按違反《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七十五條的規定進行查處。”
2005年7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版藥典刪除了山藥加工中使用硫磺熏蒸的方法,表明中藥材已不允許使用硫磺熏蒸以漂白、增艷、防蟲。
《藥品管理法》之第四十九條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劣藥,使用硫磺熏蒸,應按劣藥論處;第七十五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檔案、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識別方法
選購中藥材識別是否被打磺可以從“看聞捏嘗”幾方面著手。
首先是看一看,因為硫磺熏蒸後的中藥材顏色過於鮮艷,甚至艷麗得不正常。因此,對顏色太鮮亮的藥材要警惕,像銀耳、百合、山藥、霸王花、黨參等煲湯常用的料,正常情況下應該呈淡黃色,如果呈雪白色的話,基本上都打過磺。硫磺熏過的藥材如果放置時間較長,就會變成黃色,因為發生了化學變化;
其次是聞一聞,硫磺熏蒸後的中藥材通常會有一股較刺鼻的酸味;
然後要捏一捏,硫磺熏蒸後的中藥材要比未熏蒸的中藥材重,就連質地疏鬆的草藥也可感覺到重量的差別;
最後是嘗一嘗,硫磺熏蒸後的中藥材通常都有一股酸味。但黨參和當歸這類含糖量較大的藥材,哪怕被“撒磺”過,煲湯後的酸味也並不明顯,未必嘗得出,只能靠市民自己注意多方鑒選。
專家提醒
選購中藥,儘量去知名、正規的大藥店或醫院藥房。另外提醒,用硫磺過度熏過的藥材靠浸泡淘洗是沒有用的,因為毒素已經進入到藥材內部,很難洗乾淨。把打磺熏過的中藥材打開包裝,攤薄,放在通風處一段時間,可以驅除一部分殘留的二氧化硫。因此,如果是誤購了過度磺熏的中藥,最好的辦法就是棄之不用,避免傷及身體,加重病情。在選擇藥材時除了認真仔細辨別打磺藥材外,儘量選擇外觀粗糙自然的品種。另外,提醒市民不要常年用中藥煲湯,中藥也是藥,是藥三分毒,哪怕是沒有“撒磺”或打磺,市民也不應過多地用藥材煲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