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註銷登記

房屋註銷登記是指房屋權利因房屋或土地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權利主體滅失等而進行的登記。

辦理程式:

(一)一般房屋所有權註銷登記程式:

第1步:提出申請。

申請人持規定提交的資料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區房管局進行現場調查,經初審合格後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

第2步:審核註銷。

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核後,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核准註銷登記。

(二)軍隊、涉外房屋註銷登記程式

第1步:提出申請。

申請人持規定提交的資料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提出申請。

第2步:審核註銷。

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進行現場調查,審核後,對符合登記條件的,

核准註銷登記。

(三)他項權利註銷登記程式

第1步:提出申請。

申請人持規定提交的資料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提出申請。

第2步:審核註銷。

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受理審核後,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核准註銷登記。

所需資料:

一、辦理房屋所有權註銷登記需提交的資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為個人的,出具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出具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

3、《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權人的應提交《房屋共有權證》;

4、房屋所有權註銷的證明材料;

5、委託代理的,個人出具公證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單位出具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

6、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他項權利註銷登記需提交的資料:

1、登記申請書;

2、《房屋他項權證》;

3、《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權人的應提交《房屋共有權證》;

4、房屋他項權人出具的同意註銷房屋他項權利的證明;

5、委託代理的,個人出具公證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單位出具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

6、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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