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根據法院後來的調查認定,1993年到2009年,戴慶成強姦婦女百餘人,搶劫91起,盜竊23起。受害者中一部分是與臨泉相鄰的河南沈丘縣人,其餘家都住臨泉。她們的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只有老弱婦孺留守,被侵犯後,絕大多數人沒報案。
2010年1月29日,戴慶成在鮦城鎮一親戚家被控制。警方發現戴隨身藏有毒藥,後來他交代,準備一旦被抓就服毒自殺。在警方出示了DNA鑑定信息等證據後,戴慶成才交待。他交待了130多起搶劫、強姦案,其中100多起是搶劫、強姦(包括未遂)並施。
獲刑
法院認定戴慶成犯強姦罪、搶劫罪、盜竊罪, 2010年12月1日,安徽阜陽市中級法院判處戴慶成死刑。戴慶成抗訴至安徽省高院,目前二審尚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