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累累
在當地農村,青壯年男子為了家庭生計紛紛外出務工,安全意識較弱的留守婦女成了劉慶朋的作案目標。1993年一個夏夜,劉慶朋蒙面竄至附近一個村莊,拿著刀將村民王某強姦,這是他第一次作案。1997年12月一天夜裡,他竄到鄰村吳某家將其強姦,並搶走毛毯、被子等物……因屢屢得手,劉慶朋的作案頻率越來越高,其中2008年作案26起,2009年作案25起。
經過長時間的偵查,臨泉警方去年在劉慶朋的一位親戚家將劉抓獲。據警方查實,此前的17年間,劉慶朋共強姦農村婦女116人,搶劫91起,盜竊23起,受害者絕大多數是留守婦女。劉慶朋作案時大都是蒙著面部,持刀威脅受害者,搶得財物後伺機強姦。一個人犯下了這么多惡行,著實讓人咋舌。連辦案民警也表示,像這樣的系列強姦案全國罕見。
陳芸老家在雲南,是劉慶朋的第二任妻子,1991年與劉結婚。後來,陳芸將妹妹陳珍從雲南老家接到臨泉,準備為她找一個好婆家。陳芸萬萬沒想到,妹妹到臨泉不久就被劉慶朋強姦了。
據檢方指控,2001年6月某天,劉慶朋以給小姨子陳珍介紹對象為名,要求陳向對方索要彩禮錢,陳不同意即被劉強姦。隨後連續兩天夜間,劉慶朋均對陳珍實施了強姦獸行。
前述受害者中有十多歲的女孩,有近六十歲的婦女,還有孕婦。有一次,劉慶朋獸性大發,當著一位母親的面將她的兩個女兒強姦。
犯罪心理
劉慶朋說,他一開始犯案只是出去盜竊,後來看到留守婦女大多是一個人在家,他就起了色心,最後竟然發展到一到晚上就想出去作案。安徽志豪律師事務所律師明天是劉慶朋一案的指定辯護律師,他曾兩次約見了劉慶朋。
明天律師介紹道:劉慶朋曾說,他一開始犯案只是出去盜竊,後來看到留守婦女大多是一個人在家,他就起了色心,最後竟然發展到一到晚上就想出去作案。“他後來犯案都上癮了。”明天律師說,農村婦女受到侵害後卻不敢聲張更助長了他的囂張氣焰,讓他逐漸變得有恃無恐。
據辦案民警分析,這與大多數受害者選擇了沉默有很大的關係。即使是在劉慶朋落網後,仍有很多受害者不願談及此事,更不願出庭指證劉的罪行。
被判死刑
庭審中,劉慶朋對檢方的指控大都沒有異議,只是在個別案件上提出了一些異議。2010年年底,劉慶朋因犯強姦罪、搶劫罪、盜竊罪、故意傷害罪,被阜陽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