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原因
形成這些行業成本遞減的基本原因是外部經濟的作用,即外在經濟對這種行業特別重要。例如由於規模擴大的優勢而獲得較便宜的投入,產業的擴張還有可能改進運輸系統,降低運輸成本等。這都有可能降低廠商的長期平均成本,導致向右下方傾斜的長期產業供給曲線。又例如,在同一地區建立若干汽車製造廠,各廠商就會由於在交通、輔助服務等方面的節約而產生成本遞減。但特別應該指出的是,這種成本遞減的現象只是在一定時期記憶體在。在長期中,外在經濟必然會變為外在不經濟。因此,一個行業內的成本遞減無法長期維持下去。長期供給曲線
成本遞減行業是指行業內廠商產量變化通過影響要素需求使生產要素價格反向變動。成本遞減行業的長期供給曲線向右下方傾斜表示:成本遞減行業的長期供給價格隨行業長期供給量的增加而下降。市場需求的變化會引起行業長期均衡產量的同方向變動和市場長期均衡價格的反方向變動。從更長期來看,技術的進步會提高行業的生產效率,包括生產要素的利用率,從而使成本呈長期下降趨勢。因而大多數行業都表現出成本遞減。但通常有其他條件不變的假定。
邊際定價
邊際定價(Pp=MC=MR)具有理論上的精確和美觀,然而這與它所依賴的完全競爭的市場假設一樣,並不能在實踐中暢通無阻。由於產業的成本特性和市場結構的相互作用,邊際定價的實際結果可能與所期望的帕累托最優背道而馳,使邊際定價法則陷於理論和實踐彼此衝突的尷尬境地。植草益等人已經證明,成本遞減產業發生於存在規模經濟的自然壟斷部門,對這一部門如果按照邊際成本定價將威脅到企業財務的穩定,以致企業不願供給或退出該行業,最終影響到社會福利的改善;而如果採用以稅收補助企業的方式,則可能由於稅收保障困難、企業經營散漫和政治分肥(PorkBarreling),使成本遞減產業的邊際成本定價(收費)方式在實際操作中變得十分困難。有大量經驗表明,在成本遞減的行業里,成本曲線向右下方傾斜,如圖所示。圖中,DD′是需求曲線,MC是邊際成本曲線,AC是平均成本曲線,MR是邊際收益曲線。規模遞減
對於這樣一個自然壟斷部門,由於其邊際成本隨著規模遞減,無論是按社會最優的邊際成本點A定價Pp,還是按個別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點M定價PE,都會形成總額分別為PpAA′S和PEMM′I的赤字。因此,任何按邊際成本定價的方式在成本遞減的自然壟斷行業都不可能達到最優福利目的,導致的是供給短缺。
既然理論最優的不是現實最優的,那么理論次優的可行定價方式又如何呢?Ramsey價格就是這樣一種保證“在以收支平衡為前提條件下實現經濟福利的最大化”的次優定價方式。該定價方式假設在受反壟斷法管制的情況下,如果要實現既不虧損又不產生超額利潤的“收支平衡”定價,那么這一價格水平就是:Pr=MC/(1-R/ε)(1)
這裡ε=-(P/Q)·(dQ/dP)>0,即需求的價格彈性。儘管各自需求的價格彈性不同,但都必須按相同的比率R打折,R=λ/(1+λ)是Ramsey指數,指的是對邊際成本價格(收費)打的一定折扣或給予的一定加成的指數。
次優定價
在此行業中,對產品需求的增加引起行業產量增加的同時,產品的價格相應下跌,行業的長期供給曲線表現為自左向右下方傾斜的LRS曲線。由於行業產量擴大導致單位產品成本降低,所以這些行業被稱為成本遞減行業。
與一般傳統產業不同,知識產業具有自己的成本特點和市場結構,不僅存在生產上的規模經濟,而且存在用戶上的規模經濟和知識貿易過程中節約交易成本的規模經濟。三種規模經濟的存在及其疊加作用,使知識的生產、貿易和使用產生一種非常顯著的網路效應,並共同促使知識成本遞減趨勢的發生。因此,知識產業是一個具有成本遞減特性的產業。
據此推論,既然傳統的成本遞減產業都不能按邊際定價法則達到現實理想的經濟目標,那么同樣具有成本遞減特性的知識產業也很難按邊際定價法則得到經濟上的滿意結果。實際情況也表明,如果所有知識產品和知識商品都按邊際成本定價,那么不僅創造新知識的熱情會被窒息,知識的傳播和貿易也會受到人為的阻礙。因此,知識產業不能按其邊際原則定價。按照上面的分析,由於Ramsey價格在理論上回答了成本遞減情況下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產業中的次優定價問題,在可比特性下可以認為,Ramsey定價對具有巨大初始成本而低邊際成本的知識產業在理論上是適用的。
對於成本遞減的知識產業來說,(1)式表明,當知識提供者負有收支平衡的任務時,就有必要把知識的售價定得比邊際成本定價略高。價格OPr意味著按平均成本水準(AC)來確定,產銷量為Qr時的價格OPr=AC|Qr>OS=AC|Qp。這表明只要按Pr價格出售知識,一旦銷量超過Qr達到Qp(邊際成本定價時的銷量水平),那么就可以得到(Pr-Pp)(Qp-Qr)大小的經濟盈餘激勵,從而有可能正常向外提供知識。
假若對具有某種可壟斷性質的知識產業沒有政府管制,那么知識提供者就可以按MR=MC時社會需求量Qm對應的價格水平制定壟斷性價格Pm以謀求最大利潤[1]102-105。可以證明這時的價格水平為:Pm=MC/(1-1/ε)(ε>0)(2)
這裡ε仍然是需求的價格彈性。此式表明壟斷價格比邊際成本價格高出ε。將(1)和(2)式與邊際成本定價的Pp=MC比較,可以看出,當成本遞減的可壟斷性知識產業出現時,三種定價水平大小依次為:PpWr>Wm。
如果考慮到由於智慧財產權正受到日益廣泛的有效保護,知識市場裡供給方的自然壟斷就會因法律的或物理的保障而得到有限期加強。於是很可能會發生這樣的情況:一旦放棄對這類行業的巨觀調控和制度化管理,所有可壟斷的知識提供者都有向壟斷價格Pm努力接近的動機。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知識產業似乎比傳統產業需要更多的價格指導。
實際套用
在成本遞減的知識產業,次優定價方式有著廣闊的套用空間。在先前的研究中,諾爾和斯坦穆勒(RegerNoll&W.EdwardSteinmueller)曾分析了學術期刊遞減的平均成本。Kingma進一步指出,圖書、期刊、軟體以及其他印刷版或電子版的信息商品的平均成本曲線都是向下傾斜的。其實從經驗判斷來看,專利、商標、學術報告會和音樂會,甚至學校課堂教學中的平均成本曲線也都是向右下方傾斜的。對於這些知識市場,如果堅持按照新古典的邊際成本定價,那么將可能消滅知識市場,並導致人們創造力市場的萎縮。因此,所有知識產品的定價都必須合理地高於其邊際成本。在一項對圖書館複印定價的分析研究中,Kingma就引入了Ramsey定價方式。他認為,Ramsey價格“是一系列高於邊際成本的最優價格,它能資助商品和服務的提供”。“當某一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提升所產生的淨損失小於運用額外投入所產生的淨收益時,經濟效率也就提高了”。因此,實際上的Ramsey價格是以收回固定費用為目的,真正要解決的是對各種服務的邊際成本按一定比率(Ramsey值)將固定成本(費用)加以分攤,而不是個別成本主義的隨意分攤,以便為每個購買者所能接受。
值得注意的是,在實際工作中,任何一項典型的知識定價一般總要比圖書館複印定價複雜得多。為了給知識定出合適的價格,人們需要區別創新得到的新知識與複製和傳播得到的現成知識,並把它們儘可能理解為初始成本和再生成本或附加成本之間的區別。由於知識生產具有複雜的分形生產特徵和在有效產權保護下的局部壟斷特性,反映了需求價格彈性的Ramsey價格在實際使用時需要考慮每一項知識本身和交易當時的具體情況,這可能會增加一些Ramsey價格實施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