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概述
情境理論是由美國學者提出,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的教授在將領導行為研究的著眼點從態度取向轉到行為表現的實證研究中發現,對領導行為有效性的評價,實際上並不取決於領導者所採用的某一特定領導方式,而是根據該領導方式所套用的情境而定。
由此,提出了領導方式對特定情境的適用性標準:與特定情境相適合的領導方式,是有效的;而與特定情境不適合的領導方式,則往往是無效的。
研究發現
研究發現,在一種情境下具有相當效能的領導方式,在另一種情境下可能失去效能。因此,不存在一種普遍最好的領導方式,有效的領導方式是因情境而權變的。
影響領導工作有效性的情境或權變因素有環境條件和被領導者的素質等許多方面,某種領導風格的有效性,就是因這種領導行為發生時的具體情形不同而異的。
擴展理論
生命周期
領導生命周期理論是由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卡曼教授提出的一種情境理論。卡曼認為,領導行為要與被領導者的成熟度(指技術業務水平、自我控制能力等)相適應,不同的成熟度應採用不同的領導方式。當被領導者的成熟度較低時,應採取“高任務、低關係”的領導方式,即圖中的“命令式”;當被領導者進入初步成熟階段時,宜採用任務行為與關係行為並重的“說服式”領導方式;如果被領導者較為成熟,則應減少任務行為,加強關係行為,實行“參與式”領導;而當被領導者成熟度較高時,可採用“低任務、低關係”的“教授式”領導方式。當然,授權不等於放任自流,上級仍需給下屬以支持和幫助。權變理論
1967年,美國的菲德勒提出了權變理論。他指出,領導的績效取決於三種情境因素:(1)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主要指雙方是否相互信任,被領導者是否樂於接受領導;(2)任務的結構。指工作任務的常規化、程式化程度,是否有明確的目標與計畫,是否者應根據情境因素的不同特點,選擇不同的領導行為。菲德勒的研究結論可用下表來表示:
途徑目標
1968年,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教授伊凡斯提出了途徑-目標理論,以後由其同事豪斯加以補充和發展。該理論以期望機率模型和俄亥俄四分圖理論為依據,認為領導者只有具備激勵下屬實現組織目標的能力,只有讓下屬在工作中得到滿足,才能真正提高領導效能。目標-途徑理論的要點是:
(1)領導者要通過明確目標、給予支持性監督、對職工進行培訓等方式使工作規定明確化,從而增加職工對達到工作目標的期望機率;
(2)當職工明確了“目標途徑”的關係後,領導者要更多地考慮職工個人的需要;
(3)領導者要支持職工為實現目標所作的努力,幫助其消除障礙,並增加個人滿足的機會;
(4)承認並刺激職工對獎勵的要求,獎賞達到目標的成就;
(5)根據下屬的特點(包括教育程度、對成就的需求、領悟能力、對獨立的需求程度等)和任務的性質,從下列四種領導方式中選取最合適的一種:指令性方式,即領導者發布指令,決策時沒有下屬參與;支持性方式,即領導者從多方面關心、支持下屬;參與性方式,即領導者在作決策時,徵求並採納下屬的意見;成就指向性方式,即領導者給下屬提出具有挑戰性的目標,並相信其能夠達到。
參與模式
弗洛姆和耶頓於1973年提出了領導-參與模式論。他們把決策質量及可接受性、領導的作風作為兩個環境變數,認為當決策質量要求高而下屬具有領導者所不具有的知識時,就應讓下屬參與決策。當決策與下屬的價值觀一致時,決策的可接受性就強。
弗洛姆和耶頓把領導作風分為五類:
(1)高度專制;
(2)聽取下屬意見;
(3)吸取個別下屬的建議;
(4)廣泛聽取下屬意見;
(5)讓下屬參與決策。他們認為,在選擇領導作風時要遵循信息原則、目標合適原則、非結構性原則、可接受性原則、衝突原則、合理原則、接受最優原則等。依據上述原則,弗洛姆畫出了簡易的決策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