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管理
情報管理的對象是情報系統和情報本身。管理的基本目標是使投入情報加工和服務的人力、物力、方法、手段以及組織機構產生最佳效果,使情報資源及時轉化為各種情報產品和服務活動,以滿足用戶要求。兩者相輔相成,是一個有機聯繫的整體。情報管理的內容分為情報系統管理和情報本身管理兩部分。情報系統管理的基本內容:①確定情治單位的工作目標,調查情報資源,制訂和選擇各種工作方案,確定政策、計畫項目、工作程式、預算、時間和標準。②確定各種工作職責,設計完善的組織結構,確定分工合作關係,使情報工作系統的各個分支系統協調工作,滿足情報用戶要求。③在情報工作系統的管理過程中,由管理部門提供工作條件,建立和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掌握和適應新的情況,交流信息,開發人才。④發現和分析潛在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制訂應變措施,調整、修正工作方向、任務、方法,制訂新的工作計畫。
情報本身管理的主要內容(見情報業務):①通過多種渠道收集文獻、資料。②對文獻、資料進行登錄、編目加工、分類和主題標引 。③對文獻、資料進行貯存、閱覽、交換。④進行情報檢索、情報諮詢和情報交流活動。⑤編譯出版情報資料、情報檢索刊物和工具書。⑥對文獻和數據進行調查研究工作。⑦建立計算機情報檢索系統、情報檢索網路系統,並採用縮微、複製、電子印刷、高密度信息存儲等先進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