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當事人姓名:吳紅娟
性別:女
民族:漢族
出生年月:1985年11月11日
年齡:24歲
婚姻狀況:未婚
身 高:160cm
體 重:45kg
學 歷:本科
戶 籍:安徽安慶
現所在地:浙江溫州
2007年於 黃山學院畢業,本科學歷,英語專業,英語專業八級
基本簡介
發帖的吳小姐是安徽人,2007年大學畢業,2008年3月和男朋友一起來溫州找工作。不久,就進了這家科技公司。她先是乾乾雜務,後來因為念過大學,還有專業英語八級的證書,就當了秘書。
吳小姐說,一切在2008年9月的一天下午發生變化,該公司的張姓董事長趁著沒人,把她從辦公室拖拉進男廁所,發生了性關係。之後,這樣的事情每一兩個星期都會發生一次,地點基本都在辦公室、走廊或者廁所。
對於這些和董事長發生關係的過程,吳小姐拿出了一些手機拍攝的模糊照片,而有些發生在走廊位置的,公司的監控錄像都有記錄,而且她還在電腦里記錄了每次發生的日期。“2008年至2009年初一共記錄了20次,之後還有10來次。”
最近,在溫州打工的女子吳小姐在網路上發布帖子稱,在一企業任職秘書期間被老闆性侵兩年,報案後警方不予立案,無處申訴,2年內她總共被性侵害30多次,而她兩年不報案也另有隱情。
料貼發爆記錄
1、3月29日,party報集團旗下的溫都網、溫州網、甌柑網相繼轉載,並自稱此貼為己網原創首發為名,主導猛烈炒作。溫州日報的甌柑網更是冠以“2010東州性虐待門”取代“救救這個被老闆長期蹂躪的打工妹”這一標題奪取眼球。
2、3月29日,女員工暴老闆性侵犯 女主角接受溫都論壇採訪,
3、3月29日,溫州市龍灣公共安全專家分局關於吳紅娟控告張啟華不予立案的情況說明,
4、3月29日,女員工網貼曝老闆性侵犯,記者採訪
5、3月29日,女員工騷擾事件續:原來打算今年結婚的
6、3月29日,溫都記者採訪溫州天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拒,
7、3月29日,當事人吳某某今天下午已向龍灣區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控告人
吳紅娟,女,26,浙江天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控告人
張啟華,男,54歲 浙江天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發生地點
浙江溫州天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告事由
2010年3月26日下午17時許,吳紅娟到龍灣區濱海派出所報案稱其被張啟華長期蹂躪。
調查情況
溫州市公共安全專家局龍灣區分局在接到報警後,立即對案件展開調查,對吳紅娟和張啟華及吳紅娟的男友韋凱鋒等人進行了詢問,查明吳紅娟系2008年3月16日到浙江天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班,2008年9月份吳紅娟與公司董事長張啟華發生性關係,至今已有兩年時間,期間發生性關係超過十次。控告人認為每次性行為自己都是不自願的,而被控告人認為其都是自願的。
處理結果
不予立案理由
(一)從主觀內容上看,證據不支持認定張啟華有違背婦女意志的故意。
從控告人和被控告人的陳述看,雙方連續發生性行為時間跨度長,自發生性行為以來吳紅娟一直沒有報案,也沒有對其他人說出被**的情況,直到最近被印度朋友拍到親昵鏡頭後才報案。另外性行為大都發生在白天,且在工作時間,吳紅娟具備自救和他救的時空條件,但其沒有實施自救和他救行為。在第一次發生性關係後,吳紅娟想到的不是去報案,而是要求張啟華給他買避孕藥。
(二)從客觀行為看, 證據不支持認定張啟華通過暴力或威脅手段及其他手段置吳紅娟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境地而與其發生性關係。從控告人與被控告人的陳述看,在這么多次的性行為過程中,沒有發生使吳紅娟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暴力及威脅。同時,也沒有證據證明張啟華利用職務上的權力在事前、事中或事後對吳紅娟進行要挾。
綜上所述,我局依據事實與法律,作出了不予立案決定。另外,已告知吳紅娟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可向龍灣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立案監督申請。現龍灣區人民檢察院已介入。
背景資料
被吳小姐控告的張某,今年54歲,是浙江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今天下午,記者來到位於溫州濱海園區的這個公司。見記者到來,一個保全將門關了起來,他說:“公司領導都出差了,不要來採訪。”之後,記者又多次撥打張某的手機,彩鈴中播放著“愛情36 計”的歌曲,但一直無人接聽。記者通過手機簡訊發給張某也未得到回覆。記者撥打公司的另外一個負責人,他稱,這是董事長的私人事情,請聯繫他本人。
記者了解到,張某的這家公司是專業從事光伏發電的技術研發、產品製造和銷售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公司建築面積26000多平方米,註冊資金人民幣5200萬,現有員工200餘人,其中博士2人,高級工程師25人,主要生產不同規格太陽能電池片。
吳某男友:我們原本打算今年結婚的。
吳小姐和男友韋某是大學同學,一個在1班、一個在4班,都是安徽人。韋某1981年出生,個子不高,話不多,聲音很輕,在採訪時一直低著頭。“我和她是 2004年上大學時認識的,2005年就在一起了,畢業後,先是去了北京,因為沒有找到滿意的工作,然後一起來溫州打工。”
來溫州以後,韋某和吳小姐也是在同一個公司,他在車間里做普工,女友在做秘書。“剛開始工資不高,第一個月只有800元,現在每個月有2000多元,我們兩人住在公司宿舍的一個房間裡。”韋某說,平時,他們關係也很好,下班後偶爾到公司外面的街道上逛逛,沒事情兩人就在宿舍里上網,“我一直沒有發現她有什麼異常的情況,只是經常會聽她說,很累。”
“原本我們打算今年或者明年結婚的。”韋某說,他們兩人都互相見了父母。前幾天,女友才告訴自己,她與董事長之間發生的事情。韋某充滿無助,表示支持女友討說法。而女主角吳小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情輕鬆,看上去非常坦然地面對一切。她說:“所有這些我自己心裡最清楚,希望社會能夠理解我的男朋友,不要給他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