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垃圾

快遞垃圾

網際網路帶給許多衍生行業強大的發展動力,也讓許多嶄新的行業從幻想變成現實,其中最成功的莫過於網購。然而,網購帶來了生活的便利,也帶來了“快遞垃圾”。其原因是商家為了利益最大化,降低成本,快遞行業普遍使用了廉價的紙箱和塑膠袋,因此,其堆積的垃圾、造成的污染,也是觸目驚心的。

概述

隨著電商流行,裝著網購商品的快遞盒一天比一天多。由於缺乏足夠的二次利用渠道和方法,它們往往使用一次後就被隨意丟棄,絕大多數最終去向就是廢品資源回收筒,既不經濟也不環保。

國家郵政局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快遞業務量為140億件;2015年達到驚人的206.7億件。按照每個包裝箱0.2公斤估算,200億個包裹會產生包裝垃圾400多萬噸。

當中國快遞進入200億時代,行業迅猛發展的同時,帶來的是快遞包裝物料的極大消耗,數以百億計算的快遞包裝垃圾,甚至會造成環境的污染和資源的浪費。

原因

態度不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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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企業、供應商、快遞員和消費者缺乏回收意識,認知不足。同時,中國倡導綠色消費起步較晚,遠未成為人們的消費習慣。

回收難度大

塑膠袋和包裝物分散在消費者手中,回收與再利用的成本較高。回收包裝廢棄物最有效的辦法是對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德、日、美等已開發國家對包裝廢棄物的回收處理已規模化、產業化。德國瓦楞廢紙回收率達95%,美國回收利用包裝廢棄物年均收益高達40億美元。而中國除紙箱、啤酒瓶和塑膠周轉箱回收情況較好外,其他回收率相當低,遠未形成規模。

機制不健全

目前,中國尚未建立針對快遞包裝回收利用的完善機制,缺乏對消費者、快遞企業和供應商參與回收的激勵機制。

難以再利用

部分有背膠的快遞運單和塑膠袋粘合在一起,不易分離,回收再利用會影響二次生產塑膠袋的品質,供應商對此有顧慮。

危害

快遞包裝材料消耗資源數量巨大,且不少為一次性使用塑膠製品。由於生產工藝落後,包裝行業普遍存在資源浪費嚴重問題。除了資源浪費,快遞包裝一次性使用還存在污染問題,膠帶、填充物等主要成分為聚氯乙烯,不能自然降解,如焚燒還會產生刺鼻氣味,損害健康,污染環境。因此,大力開展包裝用材回收復用,是快遞業節能減排的重要措施之一。

專家建議

多方合作建立循環利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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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體系的建設,離不開消費者、企業、政府的共同參與。專家表示,完善配套制度、多方參與才能解決快遞包裝回收難題。

企業參與必不可少

快遞公司或生產企業均有加入回收渠道的優勢,可以採取兩者合作的模式,如快遞公司負責運輸環節,設立專門回收機制,支持包裝循環利用;生產企業參與加工環節,利用兩者優勢疏通回收渠道。儘量生產那些、、使用可降解、可再生材料、能滿足一定包裝次數的包裝物。

明確政府及相關協會的責任

國家應以立法形式,規範快遞行業使用統一包裝材料,實現快遞外包裝的環保、可回收利用等。在日本、德國等國家對於快遞包裝有相應的回收條例。以塑膠紙品為例,生產者責任制以及全民參與的理念讓其相應回收率達到90%。此外,與國內回收體系一致,應在社區或人口集中區建立回收箱。因這一類包裝辨識度相對較高,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相比,包裝類產品分類回收更切實可行。

健全包裝廢棄物回收網路

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在許多已開發國家已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產業。目前世界上每年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總值已超過2500億美元,且每年仍在以15%~20%的速度增長。中國回收工作主要是依靠外來民工承擔,而且由於可再生利用的廢棄物分揀工作不是從源頭進行,很容易被其他垃圾污染,從而降低了資源利用率。因此,要加快健全包裝廢棄物回收網路,建立包裝廢棄物路邊回收、分散回收系統;鼓勵製造商、零售商等逐步建立回收系統,推行環保包裝商標標誌制度;同時鼓勵各類中介機構、協會等建立包裝回收組織,專職收集和分類包裝廢棄物。

推進綠色包裝技術

面對當前包裝廢棄物對中國環境造成的巨大危害,包裝科研人員責無旁貸,努力推進綠色包裝技術研發。同時,還應積極建立綠色包裝評價體系;完善法規制度,建立綠色包裝運行機制;加大資金投入,支持綠色包裝的研發工作等。

其他國家立法與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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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上,運用技術標準對商品包裝進行規定是許多國家的通常做法,很多國家對此積累了豐富的立法與實踐經驗。

英國

作為世界上第一批提倡“零廢棄物行動”的國家之一,英國在過去20年裡,商品包裝縮減了40%的重量。立法層面,英國制定了針對包裝物的相關規定,要求包裝物在滿足商品的衛生安全以外,不得添加過多的包裝。如果觸犯規定,消費者可以去相關部門投訴,地方政府可以對此進行處理。

德國

德國的《包裝條例》規定,包裝的體積和重量應減量化,達到保護商品安全和保障商品衛生的最低要求即可,且能被消費者所接受。凡包裝體積明顯超過商品本身的10%以及包裝費用明顯超出商品的30%,就應判定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業欺詐。如將紙盒體積擴大,使人產生錯覺等,均屬於欺騙性包裝。

日本

頒布了《包裝新指引》要求儘量縮小包裝容器的體積,容器內的空位不得超過容器體積的20%;包裝成本不應超過產品出售價的15%;包裝應正確顯示產品的價值,以免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韓國

《關於產品各種類包裝方法的標準》對包裝空間和包裝層次都作了明確規定。韓國還將過度包裝物品視為一種違法行為,廠商如不依照政府規定減少產品的包裝比率和層數,最高會被罰款300萬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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