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標準是對GB4544-91《啤酒瓶》的修訂。本標準規定在啤酒瓶上須打專用標記。本標準將輕量一次性使用啤酒瓶、關於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和包裝的建議分別列入附錄A、附錄B。本標準自199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標準從生效之日起,同時代替GB4544-91。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都是提示的附錄。本標準由中國輕工總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日用玻璃搪瓷標準化中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輕工總會玻璃搪瓷研究所、青島晶華玻璃廠、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聯玻璃製品有限公司、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國秀、邱靄雪、王寶華、林永治、袁琰。本標準於1984年6月1日首次發布,1991年2月10日通過修訂版。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啤酒瓶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及標誌、包裝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盛裝啤酒的玻璃瓶。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28-87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式及抽樣表(適用於連續批的檢查)。
GB4545-84玻璃瓶罐內應力檢驗方法。
GB4546-1996玻璃瓶罐耐內壓力檢驗方法。
GB4547-91玻璃容器抗熱震性和熱震耐久性試驗方法(eqvISO7459:1984)。
GB4548-95玻璃容器內表面耐水侵蝕性能試驗方法及分級(eqvISO4802-1:1988)。
GB6552-86玻璃瓶罐抗機械衝擊試驗方法。
GB8452-87玻璃容器-玻璃瓶垂直軸偏差測試方法。
GB9987-88玻璃瓶罐製造術語。
GB10809-89玻璃容器冠形瓶口尺寸。
產品分類

1、按重量分為啤酒瓶和輕量一次性使用啤酒瓶。
2、按產品質量分為優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3、瓶形及各部位名稱。
技術要求
1、啤酒生產企業要建立新瓶和回收瓶進廠的抽檢制度。
2、理化性能應符合表1規定。
表1
項目名稱 | 指標 | ||
優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耐內壓力,MPa | ≥1.6 | ≥1.4 | ≥1.2 |
抗熱震性,℃ | 溫差≥42 | 溫差≥41 | 溫差≥39 |
內表面耐水性,級 | HC3 | ||
抗衝擊,J | ≥0.8 | ≥0.7 | ≥0.6 |
3、640mL啤酒瓶規格尺寸1規格尺寸。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項目名稱 | 基本量和極限偏差 | ||
優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滿口容量,mL | 670±10 | ||
瓶身外徑,mm | 75±1.4 | 75±1.6 | 75±1.8 |
垂直軸偏差,mm | ≤3.2 | ≤3.6 | ≤4.0 |
瓶高,mm | 289±1.5 | 289±1.8 | 289±1.8 |
瓶身厚度,mm | ≥2.0 |
其他啤酒瓶規格尺寸
2.1、滿口容量公差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公稱容量,mL | 相對公差,% | 絕對公差mL |
50-100 | --- | ±3 |
100-200 | ±3 | --- |
200-300 | --- | ±6 |
300-500 | ±2 | --- |
500-1000 | --- | ±10 |
1000-5000 | ±1 | --- |
外觀質量
4、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
缺陷名稱 | 指標 | 規定 |
瓶口缺陷 | 口部尖刺 | 不許有 |
封合面上影響密封性的缺陷 | 不許有 | |
結石,個 | 大於1.5mm | 不許有 |
0.3-1.5mm周圍無裂紋不多於 | 2 | |
封鎖環上 | 不許有 | |
裂紋 | 折光 | 不許有 |
氣泡,個 | 直徑大於6mm直徑為1-6mm不多於 | 不許有 |
3 | ||
1mm以下能目測的每平方厘米不多於 | 5 | |
破氣泡和表面氣泡 | 不許有 | |
橫縫線 | 尖銳刺手的 | 不許有 |
凸出量,mm不大於 | 0.5 | |
初型橫縫線明顯的 | 不許有 | |
光潔性 | 嚴重明顯的皺紋、條文、冷斑、黑點、油斑和嚴重影響外觀的缺陷 | 不許有 |
內壁缺陷 | 內壁粘料、玻璃搭絲 | 不許有 |
5、瓶底支撐面上應有點狀或條狀滾花。
試驗方法
理化性能
1、內耐壓力按GB4546的規定進行。
2、抗熱震性按GB4547的規定進行。
3、內應力按GB4545的規定進行。
4、內表面耐水侵蝕性按GB4548的規定進行。
5、抗衝擊按GB6552的規定進行。試驗時衝擊點位於瓶身中部。
容量尺寸
1、容量用感量為1g的衡器稱取空瓶,再灌以室溫的水稱重,二次質量之差即為容量值。
2、尺寸
2.1、瓶身外徑用卡尺和量規測量瓶身中部,其同一水平上的任一角度均應符合規定。
2.2、垂直軸偏差按GB8452的規定進行。
2.3、瓶高用高度尺或測高裝置測定。
2.4、瓶壁、瓶底厚度用測厚儀測定。
2.5、同一瓶壁厚薄比用測厚儀在瓶身同一水平面上測量。
2.6、同一瓶底厚薄比用測厚儀在同一瓶底上測得最薄點與最厚點之比。
2.7、瓶口、瓶頸用專用通過式量規或卡尺測定,瓶內頸量規插入深度不小於35mm。
3、外觀質量目測,必要時用10×刻度放大鏡進行測量。
檢驗規則
1、產品交接驗收應按GB2828中關於逐批檢查二次抽樣方案的規定,訂貨方有權按本標準對產品質量進行驗收。如有其他情況可按供需雙方契約協定進行驗收。
2、產品驗收以每百單位產品不合格品數表示,提交驗收批產品的合格質量水平(AQL)、檢查水平(IL)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
類別 | 項目 | 檢查水平(IL) | 合格質量水平(AQL) | ||
優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理化性能 | 內應力、抗熱震、抗衝擊、耐內壓力 | S-3 | 0.40、0.65、0.65、0.65 | 0.65、1.0、1.0、1.0 | 0.65、1.5、1.5、1.5 |
內表面耐水性 | 按GB4548判定 | ||||
容量尺寸 | 垂直軸偏差,瓶口內徑,瓶口外徑 | S-4 | 1.0 | 1.5 | 2.5 |
容量,高度,厚薄比 | S-4 | 1.0 | 1.5 | 2.5 | |
厚度,身外徑,瓶頸 | S-4 | 1.5 | 2.5 | 4.0 | |
外觀質量 | 瓶口缺陷,裂紋,內壁粘料,玻璃搭絲 | 1 | 1.0 | 1.5 | 2.5 |
結石,氣泡,橫縫線,光潔性 | 1 | 4.0 | 6.5 | 6.5 |
標誌包裝
標誌
每件產品應在瓶底以上20mm範圍內打有專用標記“B”,以表明是盛裝啤酒的專用瓶,標記字型大小以2號印刷字型為準(長×寬約6mm×3mm)。同時應在該區域內標明生產企業的標記,生產的年、季。
包裝
選用適當的包裝,以減少因包裝運輸不當對啤酒瓶質量的影響。包裝材料應使產品保持清潔,並不易破碎。每件包裝應附合格證或合格標籤,註明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批號,檢驗包裝人員姓名(代號),以及“易碎”、“小心輕放”等字樣。
附錄A
提示的附錄輕量一次性使用啤酒瓶。
技術要求
1、輕量一次性使用啤酒瓶應有明顯的表征,不允許回復使用。
2、理化性能應符合表8.1規定。
表8.1
內應力,真實內應力,級 | 抗熱震性,溫差,℃ | 抗衝擊J | 耐內壓力,MPa | 內表面耐水性,級 |
≤4 | ≥39 | ≥0.4 | ≥1.2 | HC3 |
3、規格尺寸[1]
3.1、規格尺寸公差:
3.1.1、滿口容量公差應符合表8.2的規定。
表8.2
公稱容量,mL | 相對公差,% | 絕對公差mL |
50-100 | --- | ±3 |
100-200 | ±3 | --- |
200-300 | --- | ±6 |
300-500 | ±2 | --- |
500-1000 | --- | ±10 |
1000-5000 | ±1 | --- |
3.1.2、高度公差Th(mm)按式1計算。
式1:Th=±(0.6+0.004H)
式中:H-瓶高,mm。
3.1.3、瓶身外徑公差Td(mm)按式2計算。
式2:Td=(0.5+0.012D)
式中:D-外徑,mm。
3.1.4、垂直軸偏差Tv(mm)按式3、4計算。
式3:H≤120mmTv=1.5
式4:H〉120mmTv=(0.3+0.01H)
3.2、同一瓶壁厚薄比不大於2:1。
3.3、瓶底厚度大於3mm。
3.4、同一瓶底厚薄比不大於2:1。
3.5、瓶口尺寸極限偏差應符合GB10809的規定。
3.6、瓶頸:自封合面向下35mm內的瓶頸外徑不大於30mm。
4、外觀質量
按4.4規定。
5、瓶底支撐面上應有點狀或條狀滾花。
試驗方法
按第五章規定
驗收規則
按第六章規定
標誌包裝
1、標誌
1.1、按7.1規定。
1.2、每件產品應在肩部醒目處打上“非回收”字樣,字型以1號長宋體為準。以示區別。防止與其他瓶子混淆。
2、包裝採用托盤或紙箱包裝,使產品保持清潔,並不易碎。每件包裝應附合格證或合格標籤,註明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名稱(標明輕量非回收瓶)、規格、數量、批號,檢驗包裝人員姓名(代號),以及“易碎”、“小心輕放”等字樣。
附錄B
提示的附錄關於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和包裝的建議
1、建議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為2年。
2、建議採用托盤包裝,以保證啤酒瓶在運輸過程中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