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粗心爹媽將孩子忘在車內”的新聞頻繁見諸報端,這種看似不可能的事情頻頻發生。更多時候,大腦的一次“短路”,就可能導致永遠不可挽回的悲劇。這完全難以理解,但卻越來越頻繁地發生,也是我們狂熱生活方式和日益雜亂的心緒的悲劇結果。事實上,把孩子忘在車裡這種情況已經有了個專門的說法:忘記孩子綜合徵。原因
無心
一般來說,這都是家長的無心之失。他們的日程安排很緊張,忘了把孩子從車裡抱出來或送下車。
單位有事,忙著談生意,去銀行辦點事……直接把孩子留車上;還有的父母,因為無人照看小孩,怕孩子影響工作,就直接將孩子留車上了;有的父母則是去買東西,認為自己很快就會回來;孩子睡著了,不忍心叫醒,或者因此忘了孩子還在車上,這樣的原因,也占了近1/4。
無意識
除了不小心,六成多是對危險“無意識”。這種無意識,一是對密閉車廂危險性的認識不夠,或者根本就不知道危險。二是對孩子行動能力的低估。1、對密閉車廂高溫的無意識。
“孩子在車裡比較涼快”、“只留在車裡一會兒,應該沒有危險”,都是這種“無意識”的寫照。
要知道,有研究表明,在陽光直射下,密閉車廂內的溫度可在一小時內上升約20℃,即便車內最初溫度是26℃,一小時後也會超過40℃。在這樣的高溫下,兒童體溫上升、體內水分散失的速度遠比成年人快,他們的呼吸系統和耐熱能力又不如成年人,孩子很有可能會被“熱射病”奪去生命。
還有家長在明明得知孩子被鎖車裡的情況下,步行返回家中取備用鑰匙,讓孩子困一個多小時;孩子被鎖寶馬車上,媽媽還不想砸玻璃,而堅持等待開鎖師傅。
2、對孩子行動能力的低估
不少家長因為覺得辦事時間短,就把車鑰匙放車上,沒想到孩子把車鑰匙拔了,碰到鎖車按鈕,車子就從裡面鎖死了……其實,孩子獨自在車裡,隨時可能四處亂碰,從而引發其他危險。
3、“以為這樣就沒危險”的危險
有一對父母,將孩子留車裡,為以防萬一,在擋風玻璃上留下卡片,寫了電話號碼。卻不知,孩子大哭熱心人撥打這個號碼時,發現連手機也被父母留車裡了。
許多時候,大人以為“萬無一失”了,但誰也不能保證,接下來,會不會碰巧遇到其他事情,會不會有其他的疏忽,從而為危險埋下伏筆。
後果
忘記孩子綜合徵會導致非常不幸的結果,孩子會因為被困在車裡而嚴重受傷甚至死亡。大多數已知的忘記孩子綜合徵案例發生在美國,這樣的事情在美國一年會發生15-25次,這種無心的錯誤不分種族和年齡,母親出現這樣的悲劇比例和父親一樣多。自1990年到2016年,美國已有600多名兒童因此死亡。
不過,美國有19個州將“把兒童單獨留在機動車中”定為違法行為。以德克薩斯州為例,因故意或過失將兒童單獨留在車中超過5分鐘以上,即為C等輕罪(最輕的罪行),該等罪犯通常不會被判入獄,需繳納不高於500美元的罰款。而如果因此導致兒童死亡,則會被判入獄10年;情節嚴重的,甚至會判終身監禁。
應對
無論懲罰與否,相信每個犯了此類錯誤的父母,都會在無盡的悔恨中度過餘生。既然每個為人父母都存在犯這種可怕錯誤的可能,在現實中要儘量找到一些有效的方法,來減少甚至避免這種悲劇的發生。比如:
養成下車後查看后座的習慣,可以把裝寶寶尿布和其他用品的媽咪包放在副駕駛座位上,不要貼過於暗的窗膜,淺色的車窗膜會有助於自己和他人發現被忘在車裡的孩子;還可以買一個藍牙防丟器,放在孩子身上或者提籃里,當防丟器和身上的手機之間超過一段距離就會報警。通過這些“技術手段”,讓“把孩子忘在車裡”這樣的錯誤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