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簡稱
市府辦
部門簡介
市政府辦公室工作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承辦國務院及國務院各部委、省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外地政府等各類文電。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負責市民熱線電話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應急處置。
(七)負貢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市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協助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事項;負責推進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政務建設。
(十一)負責促進金融發展、金融服務和金融市場建設;負責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口岸建設等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協調油地關係與合作,維護油區秩序。
地 址
東風東路1566號新城綜合樓11樓
郵 編 2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