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平行院校志願

簡介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省招辦將向社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畫的院校、專業及人數,由市、縣(市、區)招辦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在“徵求平行院校志願”中,考生還可填報3個院校志願和1個是否服從其他院校志願。省招辦將按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再次投檔

介紹

徵求平行志願的填報時間是在錄取過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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