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溪州銅柱記

復溪州銅柱記是五代十國時期的事情。在銅柱銘文中,彭士愁雖然承認軍事上的失敗,表示"一心歸順王化",而在政治上、法律上、經濟上、軍事上獲得了更大的自主權,取得了長期統治溪州地區的合法權,經歷了馬楚、宋、元、明、清初,直到清雍正八年(1730)"改土歸流",長達800餘年。馬希范所立"溪州銅柱", 化干戈為玉帛,結束了民族間的血肉殘殺,使溪、錦、獎州少數民族能過著安居的生活,進行正常的生產勞動,無疑有利於一個時期該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了民族間的融合和同化。

溪州銅柱的樹立

五代十國時期,南楚王馬殷死後,次子馬希聲因母寵得立,貪婪兇殘,不理朝政,越兩年即撒手西去。其異母兄弟馬希范繼位,驕奢淫逸,揮霍無度,國庫日虛,又橫徵暴斂,竭澤而漁,以致民怨沸騰,苦不堪言。溪、獎、錦等州少數民族深受馬希范暴政重賦之害,後晉天福四年(939),在溪州剌史、"蠻酋"彭士愁的率領下揭竿而起, 攻打辰州、澧州,摧毀了楚的鎮邊軍事。
彭士愁,祖籍江西廬陵(今吉安)。伯父彭玕,於後梁開平三年(909),在吉州剌史任上,帥眾數千人奔楚,楚王馬殷表玕為郴州刺史,為子馬希范娶其女, 馬希范繼任王位後,彭氏累封為秦國順賢夫人,後晉天福三年 (938)卒。後梁開平四年(910)楚以玕弟瑊為溪州剌史。瑊死後,其子士愁繼任。
彭士愁起兵反馬楚,馬希范遣靜江指揮使劉勍、決勝指揮使廖匡齊帥兵征剿。翌年,彭士愁退守山寨,據險防禦,終因力量懸殊而兵敗請降。彭士愁雖敗,而他在溪、獎、錦等州少數民族中威信較高,有一定影響力和號召力;馬希范雖勝,但馬楚政權危機四伏,為了維持馬楚在湘西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一仍採取以"蠻"治"蠻"的羈縻安撫策略,同意彭士愁"遣其子師?(一說杲) 帥諸酋長,納溪、錦、獎三州印請降於楚。
彭師為父輸誠,束身納款,即充當人質。馬希范用劉勍為錦州剌史,鎮懾諸蠻。溪州剌史仍由彭士愁擔任,命遷徙州治於酉水下遊河岸,以便於控制。"溪州之戰"至此結束。之後,楚王馬希范效仿東漢名將馬援當年立交州銅柱故事,以銅5000斤鑄拄立於溪州古城,約今古丈縣會溪坪野雞坨,上鐫雙方盟約。
銅柱“八棱稍園,中空,相傳內實鉅古錢,上覆銅頂,清中葉,有盜其頂者,運至江心,舟覆頂滅,土人以飴粘錢殆盡。”柱高丈二尺,入地六尺。柱面鐫有2118字銘誓。銅柱在宋代曾多次被移動,故有宋人羼刻490餘字。1961年被國務院列為國家第一批重點保護文物。1969年,因在酉水河上修建鳳灘水電站,會溪坪處於淹沒區,經國務院批准,移至酉水上游永順縣王村崇山坡。銅柱的銅質精純光潤;八面所鐫顏、柳體陰文,雖經千載風雨洗刷,霜雪蝕磨,仍清晰如初。茲將柱銘主要內容錄於後:

《復溪州銅柱記》銘文

復溪州銅柱記
天策上將軍江南諸道都統楚王希范。
天策府學士江南諸道都統掌書記通議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賜紫金魚袋李弘臬撰
粵以天福五年,歲在庚子,夏五月,楚王召天策府學士李弘臬,謂日:"我烈祖昭靈王,漢建武十八年,平征側於龍編,樹銅柱於象浦。其銘日:'金人汗出,鐵馬蹄堅,子孫相連,九九百年。'是知吾祖宗之慶,胤緒綿遠,則九九百年之運,昌於南夏者乎?今五溪初寧,群帥內附。古者天子銘德,諸侯計功,大夫稱伐,必有刊勤,垂諸簡編;將立標題,式昭恩信。敢繼前烈,為吾紀焉"。弘臬承教濡毫,載敘厥事:
蓋牂牁接境,盤瓠遺風,因六子以分居,入五溪而聚族。上古以之要服,中古漸爾羈縻,洎帥號精天(夫),相名泱氏。漢則宋均置吏,稍靜溪山,唐則楊思興師,遂開辰、錦。邇來豪右,時恣陸梁,去就在心,否泰由己。
溪州彭士愁,世傳郡印,家總州兵,布惠立威,識恩知勸,故能歷三四代,長千萬夫。非德教之所加,豈簡書而可畏,亦吾辜於大國,亦不虐於小民,多自生知,因而善處。無何忽乘間隙,俄至動搖。我王每示含弘,嘗加姑息。漸為邊患,深入郊圻;剽掠耕桑,侵暴辰、澧;疆吏告逼,郡人失寧。非萌作孽之心,偶昧戢兵之法;焉知縱火,果至自焚。
時晉天子肇創丕基,倚注雄德,以文皇帝之徽號,繼武穆王之令謨,冊命我開天策府。天人降止,備物在庭。方振聲明,又當昭泰。眷言僻陋,可俟綏懷。而邊鄙上言,各請效命。王乃以靜江軍指揮使劉勍,率諸部將,寸(付)以偏師。鉦鼓之聲,震動溪谷。彼乃棄州保險,結寨憑高,唯有鳥飛,謂無人到。而劉勍虔遵廟算,密運神機,跨壑披崖,臨危下瞰。梯衝既合,水泉無汲引之門;樵採莫通,糧糗乏轉輸之路,固甘衿甲,豈暇投戈?彭師杲為父輸誠,束身納款。我王愍其通變,受降招攜。崇侯感德以歸周,孟獲畏威而事蜀。
王日:"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奪其財,不貪其土。前王典故,後代著龜。吾伐叛懷柔,敢無師古;奪財貪地,實所不為。"乃依前奏,授彭士愁溪州刺史,就加檢校太保。諸子將吏,鹹復職員;錫賚有差,俾安其土。仍頒廩粟,大賑貧民。乃遷州城,下於平岸。溪之將佐,銜恩向化,請立柱以誓焉。
於戲!王者之師,貴謀賤戰,兵不染鍔,士無告勞。肅清五溪,震 百越,底平疆理,保乂邦家。爾宣無擾耕桑,無焚廬舍,無害樵牧,無阻川塗,勿矜激瀨飛湍,勿恃懸崖絕壁。荷君親之厚施,我不徵求;感天地之至仁,爾懷寧撫。荀違誡誓,是昧神祇;垂於子孫,庇爾族類。鐵碑可立,敢忘賢哲之蹤;銅柱堪銘,願奉祖宗之德。弘皋仰遵王命,謹作頌焉。其詞日:
昭靈鑄柱垂英烈,手執千戈征百越,
我王鑄柱庇黔黎,指畫風雷開五溪。
五溪之險不足恃,我旅爭登若平地。
五溪之眾不足憑,我師輕躡如春冰。
溪人畏威仍感惠,納質歸明求立誓,
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孫兮千萬春。
推誠奉節弘義功臣、天策府都尉、武安軍節度副使、判內外諸司事、永州團練使、光祿大夫、檢校大傅、使持節永州諸軍事、行永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扶風縣開國侯食邑一千戶馬希廣奉教監臨鑄造。
天福五年正月十九日,溪州刺史彭士愁與五姓歸明,眾具件狀,飲血求誓。楚王略其詞,鐫於柱之一隅:
右據狀,溪州靜邊都,自古以來,代無違背,天福四年九月,蒙王庭發軍收討不順之人,當都願將本管諸團百姓軍人及父祖本分田場土產,歸明王化。當州大鄉,三亭兩縣,苦無稅課,歸順之後,請祗依舊額供 。不許管界團保軍人百姓,亂入諸州四界,劫掠 盜,逃走戶人。凡是王庭差綱,收買溪貨,並都幕採伐土產,不許輒有庇占。其五姓主首,州縣職掌有罪,本都申上科懲。如別無罪名,請不降官軍攻討。若有違誓約,甘請準前差發大軍誅伐。一心歸順王化,永事明庭。上對三十三天明神,下將宣祗為證者。
王曰:"爾能恭順,我無科徭;本州賦租,自為供贍;本都兵士,亦不抽差。永無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業。皇天后土,山川鬼神,吾之推誠,可以玄鑒。"

溪州銅柱的歷史餘音

在銅柱銘文中,彭士愁雖然承認軍事上的失敗,表示"一心歸順王化",而在政治上、法律上、經濟上、軍事上獲得了更大的自主權,取得了長期統治溪州地區的合法權,經歷了馬楚、宋、元、明、清初,直到清雍正八年(1730)"改土歸流",長達800 餘年。馬希范所立"溪州銅柱", 化干戈為玉帛,結束了民族間的血肉殘殺,使溪、錦、獎州少數民族能過著安居的生活,進行正常的生產勞動,無疑有利於一個時期該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了民族間的融合和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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