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1.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 制定技工學校年度指導性招生計畫。?
3. 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
(三)劃出移交的職責?
將制定全市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的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四)加強的職責?
1. 加強統籌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
2. 加強統籌全市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
3. 加強統籌全市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4. 加強統籌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 加強促進就業職責,綜合協調大學生在徐自主創業工作和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 加強信訪維穩職責,提高預警穩控和應急處理能力,維護社會穩定。?
7. 加強農民工工作協調職責,切實保障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大學生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實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五)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相關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九)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保障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本局和市公務員局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