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槍歷史
1132年,南宋人陳規造出了一種在長竹竿內裝火藥噴火殺敵的火器。1259年,在陳規發明的基礎上,安徽壽春人製造出了一種叫“突火槍”的管形火器。突火槍藉助火藥燃燒產生的氣體噴射出彈丸。由於它是用竹子製成的,容易被火燒焦,使用壽命不長,後來中國人逐漸改用金屬材料,到元後基本都是銅製的,這樣早期火銃就成型了。
由於蒙古征服時期,東方和西方文化的大交流,1250年前後,通過阿拉伯人的傳播,歐洲人才懂得如何使用火藥。14世紀時,黑火藥在歐洲用於戰爭,歐洲人開始製造槍械。歐洲最早的火槍是火門槍,它由槍管,槍架,藥室,發火裝置等構件組成。火槍手在發射時直接點燃藥室中的火藥,射出石頭彈丸或金屬彈丸。通常火槍手左手握住槍管後面,左臂和身體夾住槍托,另一隻手用來點火,或是槍托支在地上,或放在叉形支架上。火門槍的射擊精度很低,因為射擊時射手必須始終盯住槍的火門,不能觀察要射擊的目標,因而無法瞄準。另外火門槍直接用火去點火藥,也很不安全。但即使如此,新興的火門槍仍在戰場上顯示了它的威力。1331年,在德意志的條頓騎士團使用火門槍,大勝當時很難戰勝的法國重裝騎士。
15世紀時,有人發明了火槍上更安全的點火裝置“火繩”,克服了火門槍手需要一手持槍,一手拿火具以致無法瞄準目標的缺點,可以稍微精確的射擊了。火繩是一根繩線或捻緊的布條,放在特製的助燃溶劑(有些是人的尿液)中浸泡後晾乾,它能緩慢的燃燒並點燃火藥。每個火槍手帶上一節,掛在皮帶上。戰鬥時把火藥裝入槍管後,槍手把火繩點燃的一端插在槍的鋼嘴上,擊發後鋼嘴上插有火線的這一端與藥室中的火藥接觸,引發火藥爆炸把子彈發射出去。槍托也改進為曲形木托,這樣槍手一手前托槍身,一手後握槍托,可以穩定住火繩槍,提高射擊精度。但火繩槍也有早期火槍致命的缺點,只能在天氣乾燥時使用,陰雨天就無法使用。另外在戰鬥中火繩必須始終悶燒著,也不方便。
在1547年,法國人馬漢發明了世界上第一支燧發槍。這種槍的射擊原理是通過打擊起火點燃火藥。燧發槍的點火器上連線一快鐵片,射擊時火槍手扣動扳機,帶動燧石打擊鐵片,產生火花點燃藥池裡的火藥。燧發槍克服了火繩槍的缺點,使用可以不受天氣晴雨的影響。
在1777年的薩拉托加戰役中,來復槍發揮了關鍵的作用。10月7日,英國弗雷澤將軍率領1600名裝備滑膛燧發槍的英軍進攻大陸軍。當他們進入一片農場空地時,遭到大陸軍維吉尼亞來復槍團的攻擊。英軍士兵站在沒有遮掩的開闊地上,端著滑膛槍齊射,來復槍團的士兵卻躲在樹後從容的瞄準射擊。來復槍的射程是滑膛槍的5倍,所以英軍很快就傷亡慘重,弗雷澤身中數彈倒地,英軍士兵紛紛潰逃。來復槍團士兵乘機發起衝鋒,取得了勝利。
18世紀末,新的槍械革命時代到來了。1779年,英國人發明了雷汞。很快,蘇格蘭人亞歷山大-福希斯發明了火帽,這對槍械來說,是在定裝彈出現前最大的兩個進步;從此以後槍手不用再擔心因為潮濕、下雨而無法擊發的情況出現,只需要將火帽套在火門上,然後扣動擊錘打擊就可以點火。這就是後膛槍。 現代的所有槍枝都可以稱的上是後膛槍。
此外,雖然16世紀初線膛的來復槍(“膛線”英文為rifle,音譯為“來復”,所以線膛槍也叫“來復槍”)就已出現,但正如前面所說,因為前膛線膛槍的裝填速度實在太慢,因此一直沒有廣泛使用。——弗格森少校逝世半個世紀之後,19世紀上半葉,普魯士人N-德雷澤發明了後膛擊針槍,這是一個真正的革命。這種槍於1840年最早裝備普魯士軍隊,當時普魯士人把它作為最先進的秘密兵器,直到1848年才公開;它使線膛槍的射速達到了每分1-2發,而且,後膛槍和前膛槍相比,它終於可以讓士兵在臥倒、匍匐時裝填彈藥了,而前膛槍非站著裝填不可,何況線膛槍在射程、精度上的優勢早就超過了滑膛槍。
明朝據悉有過後膛裝的槍,長約6尺許,重5斤,其特色為擁有類似實包的子銃。子銃中有推進藥與鉛彈,於臨陣前先裝好,臨時可如流水打放。點火時用藥線而不用火池。此銃是參考了佛郎機炮而制出,稱為掣電銃,雖為火繩槍卻是後膛槍。火炮後膛裝比較容易設計。槍後膛裝很難。原因是很多東西小型化後無法使用。實際上掣電銃未大批量的裝備。明朝設計的火繩槍非常之多但真正大批量裝備的沒有多少,例如迅雷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