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馮·德雷澤發明了從後面裝填子彈的擊針槍1800年,人們發現了雷汞,緊接著便又發明了含雷汞擊發藥的火帽。把火帽套在帶火孔的擊砧上,打擊火帽即可引燃膛內火藥,這就是擊髮式槍機。隨後,1812年在法國出現了定裝式槍彈。它是將彈頭、發射藥和紙彈殼連成一體的槍彈。於是,人們開始從槍管尾部裝填槍彈。這是由一位普魯士軍械工人馮·德雷澤1835年發明的,他把自己造的槍稱為“針槍”。一勾扳機,一根長撞針便從彈藥筒的底部穿過,插入炸藥,刺穿雷管,引發炸藥爆炸,將彈丸發射出去。後膛迅速裝彈這一優點,使德雷澤槍成了一種優越的武器,並於1840年迅速裝備了普魯士軍隊。
特點
擊針槍比以前的槍具有更高的射速,而且射手能以任何一種姿勢重新填子彈。可是在當時,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極力反對後裝槍。戰爭使對後裝槍持反對意見的人改變了看法。1866年,奧地利軍隊在戰爭中遭到了反裝槍的沉重打擊, 於是法國、俄國、奧地利還有歐洲其它國家都紛紛裝備了這種可以臥姿裝彈的後裝槍。1866年,法國裝備了英國人卡萊式結構的擊針槍。然而,紙殼子彈沒有可靠的密閉,影響射擊精度,並使槍機結構複雜化了。因此,在19世紀70年代,擊針槍被更完善的機柄式步槍所代替,這種步槍使用定裝式金屬殼子彈和裝有彈簧擊針的活動槍機,把氣體密封起來,解決了令人頭疼的後噴問題。
這種從後面裝子彈的武器具有了前人無法想像的射程、準確性和發射速度。在1870年的色丹戰役中,歷史上最後的一次大規模騎兵衝鋒,在一次遭到了慘重的死亡,再一次證明了這種後裝彈武器的巨大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