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區科學技術局

概況

張店區科學技術局是淄博市張店區科技工作管理主管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張店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淄委[2002]66號)、《張店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張發[2002]18號)、張店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張店區知識產權局等機構的通知》(張編髮[2005]10號),張店區科技局設有4個職能科室和區知識產權局、區技術開發服務中心、區星火計畫辦公室、區科教興區辦公室等4個內設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和服務事項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和具體政策措施。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2、研究制訂全區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區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區科技三項經費,負責編制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的預、決算。
3、管理全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全區重大科技項目的考察、論證、立項、鑑定驗收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區工業、農業、生物、醫藥衛生及社會發展方面科技攻關計畫的制定、申報與實施。
4、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科學技術獎勵的評審及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申報工作。
5、指導、協調各部門和鎮、辦事處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導科技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協調全區科普工作。
6、負責“科技進步法”、“科技成果轉化法”、“專利法”、“契約法”中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等科技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檢查督促;歸口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專利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除著作權外)等工作。
7、負責全區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查與管理,負責指導全區民營科技工作。
8、負責協調我區與全國各大專院、所的聯絡及科技項目的開發,並負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建立。
9、負責組織實施全區科技外事合作計畫,協同有關部門加強科技外事交流與合作,加大科技創新。
10、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區防震減災工作。
11、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關內設科室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具體負責機關文稿的起草和調研工作;承擔機關保密、檔案、信訪、機要、接待、督辦、安全、會議組織、車輛管理等工作;指導科技信息庫和科技信息網路建設;研究擬訂科技財務管理辦法;協同區財政局管理區科技三項經費的預、決算,編制有關財務方面的財務統計報表,負責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

研究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草擬並組織實施全區高新技術發展規劃、計畫;協同有關部門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攻關、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運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工作;具體負責各級火炬計畫項目的上報和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工業領域各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承辦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報批、管理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工作;具體負責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成果科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提出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研究擬訂全區科技成果登記、評審、獎勵等政策與管理辦法。具體負責全區科技成果推廣計畫項目的編制和全區科學技術獎勵的評審,省、市級科學技術獎勵申報工作;具體負責全區科技三項費用的配置使用;區級科技攻關計畫項目的立項和管理,省、市級科技計畫的申報、初審工作;具體負責全區科技成果鑑定的申報、初審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技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農業、醫藥衛生與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組織實施生物、農業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負責組織國際間的科合作交流,組織實施政府雙邊和多邊及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計畫、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等科技外事工作;負責全區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區知識產權局

區知識產權局成立於2005年11月9日,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4名,隸屬區科技局領導,內設綜合科、法律事務科2個職能科室。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專利執法工作;全區智慧財產權的宣傳、培訓;管理全區智慧財產權及專利技術市場和專利許可貿易。
內設綜合科、法律事務科
各科室主要職責:
(一)綜合科:組織研究全區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擬定全區專利技術轉化、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負責國家、省、市專利獎項的組織、上報工作;負責管理全區技術引進中有關專利的工作;依法管理全區專利技術市場和專利許可貿易;負責全區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法律事務科: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

區技術開發服務中心

區技術開發服務中心面向政府部門和社會開展科技服務。作為區科技局工作的補充與延伸,緊緊圍繞區科技局的中心工作開展各項活動,現已將職責任務融入科技局各業務科室的管理工作中:
1、宣傳黨和國家科技發展方針政策,展示科技進步成就,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推動全區科技進步。
2、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信息服務,為企事業單位提供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推介、信息發布、科技資源共享服務,提高全區科技自主創新能力。
3、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單位高新技術成果對接和科技項目的引進、推廣、技術交流、諮詢服務,為企業技術開發、技術創新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4、負責科技培訓等工作。
5、承辦區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星火計畫辦公室

負責全區國家和省級星火計畫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區科教興區辦公室

負責處理區科教興區領導小組及科教興區辦公室日常事務;組織全區科技進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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