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1、制定全區教育工作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目標及其實現的具體措施。
2、經常深入學校、幼稚園(所)進行檢查、指導,並定期對學校、幼稚園(所)的管理水平、教育質量進行評估並表彰獎勵。
3、對學校、幼稚園(所)的請示報告及時答覆。對學校、幼稚園(所)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和處理,在必要時提出意見報有關部門、政府予以處理。
4、對學校的設定、撤併、調整進行規劃與審理。
5、組織實施義務教育,指導鄉鎮政府及駐地廠礦學校、市屬學校處理好實施義務教育中的問題。努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
6、加強調查研究,從實際出發,積極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所)的教育改革,保證教育質量的穩步提高,使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務於我區的兩個文明建設。
7、端正辦學指導思想,確保基礎教育的轉軌定向,大力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教學工作、體育衛生及藝教工作,五育並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8、做好年度各類學校的招生工作。
9、做好大中專畢業生的接收與分配、在職教職工的合理調配、離退休教職工的手續辦理及組織活動,關心全體教職工的生活,搞好教職工的業務考核與獎懲,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
10、搞好各級各類學校幹部的任免、調整、政績考核與獎懲工作。
11、管好教職工的人事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局文書檔案,使檔案管理規範化、科學化。
12、及時答覆人民民眾對教育的來信來訪與質詢,按照程式對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進行答覆。
13、積極籌措教育經費,抓好學校勤工儉學工作,管好用好教育經費。
14、抓好教學研究室、勤工儉學管理站、教學儀器管理站、圖書代辦站、電大工作站、高教自學考試辦公室、大中專招生辦公室等業務機構的建設,加強領導,充分發揮其專業職能的作用。
15、關心指導教育系統的工會、婦聯、共青團、少先隊、老教育工作者協會、各民主黨派工作,並盡力在人財物上給予支持幫助,充分發揮其作用。
16、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政府與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科室設定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調查研究綜合教育工作情況,起草全局的綜合性文稿;初審機關各科室起草的公文,協調各科、室、站的工作。
2、負責局機關的保密工作;檢查、指導局直屬單位的保密文檔工作;管理、使用本局印章;列印、報送公文。
3、做好檔案的登記、批辦、催辦、傳閱、回收、歸檔等文書檔案工作和報紙刊物的收訂、分發工作。
4、負責局務會、全局教職工大會和其他全局性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
5、綜合處理人民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和建議,催促檢查辦理情況、及時上報區有關部門,並負責機關的接待工作。
6、負責機關的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安排機關幹部的勞動、食宿、職工生活福利,待業青年手續的辦理等工作。
7、負責傳達、處理領導機關和領導同志交辦的工作,報告辦理結果,負責臨時性的、突發性的及不屬於其他科室工作範圍的和幾個科室協作辦理需要辦公室牽頭的工作。
8、及時編髮《張店教育信息》做到下情上報,上情下達,信息暢通無誤。
組織人事科
1、協助黨委負責局屬學校黨組織和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和組織建設,承辦局屬支部級學校發展黨員的審批手續。
2、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育局機關、局屬單位幹部隊伍及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3、負責人事調配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
4、組織實施校長培訓工作。
5、負責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
6、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7、管理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勞動工資。
8、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教師節表彰獎勵工作。
9、負責局屬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基礎教育科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基礎教育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
2、負責擬定張店區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區“普九”的鞏固和提高工作。
4、負責擬定全區普通高中的招生意見或辦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
5、負責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工作。
6、負責全區普通中國小的德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7、負責全區普通中國小學校常規管理工作。
8、負責全區普通中國小教材和教學管理工作。
9、負責指導全區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工作。
10、負責指導全區普通中國小招生、學籍管理工作。
11、負責全區環保教育、親職教育、人口教育、科普教育等工作。
職稱教科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職業教育、民辦教育的方針、政策。
2、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發展規劃;擬定職業學校招生計畫,組織統一錄取。
3、負責指導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總結和推廣職業教育工作經驗,抓好示範性學校建設。
4、負責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畢業證的驗印發放等工作。
5、負責指導鎮、村成人教育學校建設。
6、負責協調整合社區教育資源,為廣大居民服務,建設學習型社區。
7、負責全區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負責區民辦學校(教育機構)的備案工作。
8、負責全區民辦國中、國小學歷教育、培訓類學校的設定審批、變更、終止、年審、換證等工作。
9、負責所屬民辦學校廣告審批和外地民辦學校來我區招生的登記工作。
10、負責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的發展情況統計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財科
1、負責全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管好用好全區教育經費,按計畫撥付各項資金,依法監督教育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2、負責各項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確保國家教育政策專項資金的撥付到位,落實對教育專項資金落實情況的監督工作。
3、加強教育財務的統一核算管理,充分發揮結算中心的巨觀調控職能,進一步規範會計工作秩序,保證教育資金的安全,提高教育資金的使用效益。
4、加大財務管理,依法擬定有關財務管理辦法和財務開支標準,對基層財務工作進行指導,培訓財務人員,提高其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5、作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範學校的財務管理,落實基本建設及大型開支項目的審批與監督,確保教育資金的合理使用。
6、組織完成計畫統計工作,確保各項計畫編制科學,各項統計資料真實、完整、及時、有效。
7、規範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提高教育資產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教育資產的使用效益。
8、作好校舍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危房及時上報,確保學校校舍的安全使用。
9、按要求完成招商引資工作。
10、做好機關日常財務工作。按時記賬、結賬和上報財務報表,及時向領導提供各項財務資料,整理好相關會計資料按時入檔,為機關整體工作做好服務。
11、按檔案要求落實機關人員的各項財務待遇。及時做好工資進檔、“三金”計算及繳納工作,做好個就業人員的工資轉移、手續辦理等工作。
招生辦公室
1、負責普通高考招生報名考試工作;
2、負責全國成人高考招生報名考試工作;
3、負責全國自學考試報名考試工作;
4、負責中專招生報名工作;
5、負責出國留學、國際教育交流工作;
6、負責中學信息技術等級證書報名考試工作;
7、負責有關證書考試的報名考試工作;
8、負責管理自考考生學籍檔案,審定考生畢業資格,頒發單科合格證書、等級證書和畢業證書等工作;
9、負責自考、成考教材的征定、發行及考試物品、材料的發放等工作;
10、負責網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11、完成區教育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傳科
1、負責製作電視節目《教育之窗》
2、負責指導各學校做好教育宣傳工作
3、負責教育系統新聞宣傳統計上報工作
4、負責執行局機關新聞宣傳獎勵制度
5、負責聯繫各級各類新聞、宣傳部門搞好本系統的宣傳工作
6、負責攝影、攝像和照片、音像資料的保存管理工作
7、負責社會宣傳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督導室
1、監督檢查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和教育目標的實現情況。
2、完成省、市下達的教育督導任務,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3、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全區的教育督導工作。
4、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及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
5、對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水平、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等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6、對學校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主管部門報告情況,提出建議。
7、組織對督導人員進行培訓,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研究。
黨工團
一、黨建方面
1、指導基層學校黨建工作。
2、配合局黨委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教育、黨員培訓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工作,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加強基層黨組織的常規管理;辦理所屬單位黨組織設定的審批手續;指導各基層黨組織進行換屆選舉,健全黨內組織生活等常規工作。
4、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按時收繳黨費,做好黨內年報統計。
5、加強調研,隨時掌握所屬學校、單位黨建工作情況,為黨委研究問題、做出決策提供基礎性資料或建議方案。
6、完成黨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工會方面
1、指導各基層教育工會工作。
2、指導各類學校按照《張店區中國小教職工代表大會規程》落實教代會制度,抓好“校務公開”工作。
3、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
4、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關心教職工的工作和生活,組織開展好教職工的文體活動。
5、做好全體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法制教育。
6、指導好老教協工作。
三、團委方面
1、按照《團章》的要求指導區屬學校團組織的換屆工作,指導基層團組織開展團的活動,
2、代表、維護和關心青年的正當權益,及時反映青年在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意見和要求。
3、負責團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以及活動經費的使用和審核等工作,並不斷增加團的活動自籌經費的來源。
4、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實踐活動,滿足青年學生的成才要求。
5、負責對違紀團員的教育和處分。
6、領導機關團支部工作
勤管站
1、負責管理全區中國小後勤管理與服務工作(如學校食堂、餐廳、公寓、學校師生學習、生活、辦公用品的統一管理等工作)。
2、指導學校後勤管理改革和後勤管理服務社會化的改革。
3、負責指導全區中國小勞動技術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管理張店區中國小素質教育實踐基地的建設與運營。
4、負責管理指導區屬中國小學校的安全工作。
5、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教育市場的統管和開發(如學生裝、學生作業本、學生用計算器、學生保險、學生照相、學生書包、師生旅遊等項目)。
6、負責指導全區中國小校辦產業、校辦企業的改革和發展。
儀器站
1、負責制定並落實全區教育技術裝備、電化教育、教育圖書發行、信息技術教育及套用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
2、負責管理、指導學校教育技術設備、設施的裝備和建設;推進學具、教具的發行與使用。
3、積極推動教育信息化建設,指導、管理校園網建設及套用,推廣教育信息在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中的套用,努力探索信息技術與其他學科教學的整合。
4、積極推廣現代教育技術的套用,組織現代教育技術套用研究及成果的推廣和交流。
5、負責全區學校信息技術教育及教師信息技術套用培訓工作。
6、負責全區中國小實驗教學的管理。
7、負責全區中國小圖書代辦工作。
基建辦公室
1、做好全區中國小校基建工作的指導與協調工作。
2、擬定全區學校綠化工作實施方案,按規劃做好各學校的校園綠化工作。
3、積極協調有關單位,做好區委區政府重點工程建設。
4、結合辦公室的特點,搞好基建辦公室的自身建設與管理。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