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資金申請報告

(一)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檔案; (五)項目單位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檔案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六)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請報告檔案材料。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申請省級引導資金的項目,應當按照當地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發布的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指南,向發展改革委報送引導資金申請報告。那么引導資金申請報告應該包含哪些內容呢?
引導資金申請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
(三)申請投資補助和貸款貼息資金的主要原因;
(四)其他所需材料。
資金申請報告應附以下檔案:
(一)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檔案;
(二)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或備案批准檔案;
(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兩年度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註等,並提供最近一個月的各類會計報表(複印件);
(四)申請貸款貼息的項目須出具項目單位與有關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協定或者貸款契約文本(複印件);
(五)項目單位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檔案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六)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請報告檔案材料。
上述引導資金申請報告材料用a4紙列印裝訂成冊,一式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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