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簡介
宋代史學名著。分甲集﹑乙集各二十卷。作者李心傳﹐四川井研人﹐曾纂修宋代《十三朝會要》﹐特別熟悉當代的史事和典章制度。作者簡介
李心傳,隆州井研(今四川井研縣)人。父親舜臣,《宋史》卷四O 四本傳說他“通古今,推跡興廢,洞見根本”。他曾任宗正寺主簿,參加過重修《神宗玉碟》的工作。李心傳生於孝宗乾道三年(1167 年),三十歲以後曾幾次應考,都沒有被錄取,從此專心著述。寧宗嘉泰二年(1202 年),他寫成《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十卷。嘉定元年(1208 年),正準備續撰《雜記》,有旨給札抄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續撰《雜記》事暫時中止,可見《要錄》成書於該年或稍前。嘉定九年(1216 年),他又寫成《雜記》乙集二十卷。嘉定十六年(1223 年),國史院碟四川轉運使,取索李心傳所著《孝宗系年要錄》,以為修國史的參考,由於李心傳在學術上特別是史學上的成就,在崔與之等二十二人先後推薦下,理宗寶慶二年(1226 年)他奉詔至臨安,入史館,時年六十。這以後,他曾參與編修中興四朝(高、孝、光、寧)國史、實錄和《十三朝會要》。另據張端義《貴耳集》記載,李心傳曾告訴他,《雜記》戊、丁集將寫成。可見《雜記》至少有五集。淳祐四年( 1244 年)李心傳卒於湖州,終年七十八歲。本書簡介
宋寧宗嘉泰二年(1202)﹐寫成《朝野雜記》甲集。他在序言裡說:“每念渡江以來﹐記載未備﹐使明君﹑良臣﹑名儒﹑猛將之行事﹐猶郁而未彰﹔至於七十年間兵戎﹑財賦之源流﹐禮樂制度之因革﹐有司之傳﹐往往失墜﹐甚可惜也。乃輯建炎至今朝野所聞之事﹐凡有涉一時之利害與諸人之得失者﹐專門著錄﹐起丁未(建炎元年﹐1127)﹐迄壬戌(嘉泰二年)﹐以類相從﹐凡六百有五事。”嘉定九年(1216)﹐又完成了《朝野雜記》乙集。乙集仍按甲集的規模和精神﹐分門別類﹐續記朝野諸事。不僅補充了甲集的缺載﹐而且自嘉泰二年以後的史事亦加蒐集匯總﹐其中有至嘉定七年的。該書將南宋初年以來的事跡﹐分門編類﹐甲集分上德﹑郊廟﹑典禮﹑製作﹑朝事﹑時事﹑雜事﹑故事﹑官制﹑取士﹑財賦﹑兵馬﹑邊防十三門﹐乙集少郊廟一門﹐為十二門。作者雖以雜記為名﹐但其體例“實同會要”﹐因而與作者的另一部編年體的著作《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互為經緯﹐互相補充。
作者推崇道學﹐故在兩集中載有《道學興廢》和朱熹的事跡。又作者為四川人﹐所記四川史事甚為翔實。作者廣采博錄﹐也間或有失實的地方。該書是研究宋代特別是南宋的不可缺少的參考書。有清光緒刊本傳世。
編修目的
關於這部書的編修目的,李心傳在《雜記》甲集序中曾說:“心傳年十四五時,侍先君子宮行都,頗得竊窺玉煤所藏金匾石室之副;退而過庭,則獲聞名卿才大夫之議論。每念渡江以來,紀載未備,使明君、良臣、名儒、猛將之行事,猶郁而未彰。至於七十年間,兵戎財賦之源流,禮樂制度之因革,有司之傳,往往失墜,甚可惜也。乃緝建炎至今朝野所聞之事,凡不涉一時之利害與諸人之得失者,分門著錄,起丁未(建炎元年,1127 年)迄壬戌(嘉泰二年,1202 年),汰類相從,凡六百有五事,勒為二十卷。”他的友人許奕在繳上《要錄》的奏狀中也說:“李心傳博通群書,尤熟本朝故事。嘗謂中興以來,明君良臣,豐功盛烈,雖已見之《實錄》等書,而南渡之初,一時私家記錄,往往傳聞失實,私意亂真,垂之方來,何所考信?於是纂輯科條,編年紀載,專以《日曆》、《會要》為本,然後網羅天下放失舊聞,可信者取之,可削者辮之,可疑者闊之,集眾說之長,酌繁簡之中,久而成編。” 可見他編著這部書,利用了他父親舜臣任宗正寺主簿的條件,閱讀了玉碟所保存的各種官修史籍和檔案的副本,接觸了一些官僚、學者,聽到了也們關於政事的議論,再加上幾十年的辛勤蒐集,專心著述,終於寫成《要錄》、《雜記》這樣一些關於南宋前期歷史的史籍。本書特點
《雜記》雖是會要體史書,但與會要不盡相同,不僅是排比有關原始材料,而且加上作者自己的分析、論斷。例如甲集卷十七《本朝視漢唐戶多丁少之弊》條,李心傳指出宋朝元豐至紹興戶口統計,每戶止有二點一口,與西漢的四點八口、東漢的五點二口、唐代的五點八口相比,相差很多,顯然有虛假。進而分析“詭名子戶、漏口者眾”的原因是有丁賦,並舉同在本朝,沒有丁賦的四川每戶三口,而有丁賦的兩浙每戶只有一點五口為證。儘管作者的分析、論斷不一定全面、正確,但對後人研究這一段歷史還是有很多啟發。《通考》作者馬端臨認為《雜記》是“南渡以來野史之最詳者”,給予高度的評價。本書版本
《雜記》先有《函海》本及《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木活字本,光緒二十一年(1895 年)會稽孫星華據殿本翻刻,並參照歸安陸心源藏影宋本作了校改。1937 年商務印書館又據孫刻本排印。四庫提要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四十卷(兩淮鹽政采進本)宋李心傳撰。心傳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已著錄。心傳長於史學,凡朝章國典,多所諳悉。是書取南渡以後事跡,分門編類。甲集二十卷,分《上德》、《郊廟》、《典禮》、《製作》、《朝事》、《時事》、《故事》、《雜事》、《官制》、《取士》、《財賦》、《兵馬》、《邊防》十三門。乙集二十卷,少《郊廟》一門,而末卷別出《邊事》,亦十三門。每門各分子目。雖以《雜記》為名,其體例實同《會要》。蓋與《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互相經緯者也。甲集成於嘉泰二年,乙集成於嘉定九年。書前各自有序。周密《齊東野語》嘗論所載趙師睪犬吠,乃鄭斗所造,以報撻武學生之憤。許及之屈膝、費士寅狗竇,亦皆不得志報私讎者撰造醜詆。所謂韓侂胄僣逆之類,悉無其實云云。蓋掇拾群言,失真者固亦不免。然於高、孝、光、寧四朝禮樂刑政之大,以及職官科舉、兵農食貨,無不該具。思叔,得之之字也。然則史不誤而晁氏誤矣。其書仿《唐會要》之體,取《漢書》所載制度典章見於紀、志、表、傳者,以類相從,分門編載。其無可隸者,亦依蘇冕舊例,以《雜錄》附之。凡分十有五門,共三百六十七事。嘉定四年,具表進之於朝,有旨付尚書省,藏之秘閣。班固書最稱博贍,於一代禮樂刑政,悉綜括其大端。而理密文繁,驟難得其體要。天麟為之區分別白,經緯本末,一一犁然,其詮次極為精審。惟所采只據本史,故於漢制之見於他書者,概不採掇,未免失之於隘。又如《輿服門》中於司馬相如、揚雄諸賦,鋪張揚厲之語,一概摘入。殊非事實,亦為有乖義例。首尾完贍,多有馬端臨《文獻通考》、章俊卿《山堂考索》及《宋史》諸志所未載。故《通考》稱為“南渡以來野史之最詳者”。王士禎《居易錄》亦稱其“大綱細目,粲然悉備,為史家之巨擘,言宋事者當必於是有徵焉”。其書在宋有成都辛氏刊本,並冠以國史本傳,暨宣取《系年要錄》指揮數通。今惟寫本僅存。案張端義《貴耳三集序》,稱心傳告以《朝野雜記》丁、戊二集將成,則是書尚不止於甲乙二集,而《書錄解題》及《宋史》本傳均未之及。殆以晚年所輯,書雖成而未出,故世不得見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