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時舜臣任宗正寺主簿,故心傳得有機會閱讀官藏的當代史書,引起研究當代史的興趣。三十歲考進士不第,從此絕意於科舉,專心從事史學研究。經多年努力,編成《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一書,記述了建炎元年(1127)至紹興三十二年(1162)共三十六年的史事。後賜進士出身。高宗一代曾有大量的時事記載,由於這些記載的見聞、詳略、政見不同,對人物的評論也有所不同,故事多歧互,眾說紛紜。李心傳以《高宗日曆》、《中興會要》等官書為基礎,參考其他官書,以及一百多種私家記載、文集、傳記、行狀、碑銘等,進行了細緻的考訂,採用了他認為是可信的,辨別了他認為不可信的,並一一註明。對重要事件,本文不能全載的,也另加註明。但因作者撰寫該書適在秦檜、秦熺父子恣意篡改官史之後,《要錄》便不免因襲舊章,承其謬誤。《要錄》編纂多仿照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體例,書名《要錄》,又是摘要而記,這與《長編》所定寧繁毋略的原則多少有所不同。該書堪稱《長編》的繼續,把李心傳同李燾並稱,也是當之無愧的。
編修目的
關於這部書的編修目的,李心傳在《雜記》甲集序中曾說:“心傳年十四五時,侍先君子宮行都,頗得竊窺玉煤所藏金匾石室之副;退而過庭,則獲聞名卿才大夫之議論。每念渡江以來,紀載未備,使明君、良臣、名儒、猛將之行事,猶郁而未彰。至於七十年間,兵戎財賦之源流,禮樂制度之因革,有司之傳,往往失墜,甚可惜也。乃緝建炎至今朝野所聞之事,凡不涉一時之利害與諸人之得失者,分門著錄,起丁未(建炎元年,1127 年)迄壬戌(嘉泰二年,1202 年),汰類相從,凡六百有五事,勒為二十卷。”他的友人許奕在繳上《要錄》的奏狀中也說:“李心傳博通群書,尤熟本朝故事。嘗謂中興以來,明君良臣,豐功盛烈,雖已見之《實錄》等書,而南渡之初,一時私家記錄,往往傳聞失實,私意亂真,垂之方來,何所考信?於是纂輯科條,編年紀載,專以《日曆》、《會要》為本,然後網羅天下放失舊聞,可信者取之,可削者辮之,可疑者闊之,集眾說之長,酌繁簡之中,久而成編。” 可見他編著這部書,利用了他父親舜臣任宗正寺主簿的條件,閱讀了玉碟所保存的各種官修史籍和檔案的副本,接觸了一些官僚、學者,聽到了也們關於政事的議論,再加上幾十年的辛勤蒐集,專心著述,終於寫成《要錄》、《雜記》這樣一些關於南宋前期歷史的史籍。
特點
《要錄》的編著繼承了《通鑑》和《長編》的傳統。全書以官修的日曆、實錄、會要為基礎,廣泛蒐集各種記載,經過精細的考訂,作出自己的論述。書中也有詳細的注文,說明材料的來源、去取的依據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價《要錄》說:“其書雖取法李燾,而精審較勝”。《要錄》只記載高宗三十六年間事,篇幅卻達二百卷之多,尤其是建炎元年至紹興九年這十三年,幾乎每年十卷,較《長編》詳細,這也是年代較近、材料保存較多的緣故。至於本書的書名,據《雜記》卷首所載當年宣取《要錄》的指揮,多作《高宗系年要錄》,《宋史》本傳也作《高宗系年錄》,但自《四庫全書》定為《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以後,後人一直沿用這個名稱。其實,本書只記高宗一朝史實,應以《高宗系年要錄》為正;至於《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這個名稱,從《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的取名和內容就可以知道,是作者一部內容更為廣泛的編年體史書的名字,《高宗系年要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還應包括孝宗、光宗、寧宗的系年要錄。但現在孝宗要錄已不傳,光宗、寧宗要錄究竟已否成書也不可知了。
作品評價
《要錄》一書,包括宋高宗一代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敘述,也記錄了金太宗完顏晟、金熙宗完顏亶、金海陵王完顏亮三代的史事,為研究宋﹑金等史的基本史籍之一。該書可與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互為補充,前者有較為全面的敘述,後者則保存了較多的原始記述。有此兩書,對高宗一代史實可以得到較清晰的了解。
版本
《要錄》有光緒五年(1879 年)仁壽蕭氏和光緒八年廣雅書局兩種刻本,還有1936 年商務印書館排印本(1956 年中華書局曾用原紙型重印)。這三個本子都來源於《四庫全書》本,而《四庫》本《要錄》又是從《永樂大典》中錄出。修《大典》時曾在注文中加進了一些後人的著作,修《四庫全書》時又有竄改,再經過多次傳抄、翻刻,這幾個版本都有不少問題。商務排印本閱讀起來較方便,但斷句錯誤百出。中華書局的胡坤點校本是目前最好的整理本。
四庫提要記載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二百卷(永樂大典本)
宋李心傳撰。心傳,字微之,井研人,官至禮部侍郎,事跡具《宋史·儒林傳》。是書述高宗朝三十六年事跡,仿《通鑑》之例,編年系月,與李燾《長編》相續。寧宗時嘗被旨取進。《永樂大典》別載賈似道《跋》,稱寶祐初曾刻之揚州。而元代修宋、遼、金三《史》時,廣購逸書,其目具見袁桷、蘇天爵二集,並無此名。是當時流傳已絕,故修史諸臣均未之見。至明初,始得其遺本,亦惟《文淵閣書目》載有一部二十冊,諸家書目則均不著錄。今明代秘府之本,又已散亡。其存於世者,惟《永樂大典》所載之本而已。其書以國史、日曆為主,而參之以稗官、野史、家乘、志狀、案牘奏議、百司題名,無不臚采異同,以待後來論定。故文雖繁而不病其冗,論雖岐而不病其雜。在宋人諸野史中,最足以資考證。《宋史》本傳稱其重川蜀而薄東南。然如宋人以張栻講學之故,無不堅持門戶,為其父張浚左袒。心傳獨於淮西富平之僨事、曲端之枉死、岳飛之見忌,一一據實直書。雖朱子行狀亦不據以為信,初未嘗以鄉曲之私稍為回護。則《宋史》之病是書者,殆有不盡然矣。大抵李燾學司馬光而或不及光,心傳學李燾而無不及燾。其宏博而有典要,非熊克、陳均諸人所能追步也。原本所載秦熺、張匯諸論,是非顛倒,是不待再計而刪者,而並存以備參稽,究為瑕纇。至於本注之外載有留正《中興聖政草》、呂中《大事記講義》、何俌《龜鑑》諸書,似為修《永樂大典》者所附入。然今無別本可校,理貴闕疑,姑仍其舊。其中與《宋史》互異者,則各為辨證,附註下方。所載金國人名、官名、地名,音譯均多舛誤,謹遵《欽定金史國語解》,詳加訂正。別為《考證》,附載各卷之末。仍依原第,析為二百卷。至其書名,《文獻通考》作《系年要記》,《宋史》本傳作《高宗要錄》,互有不同。今據《永樂大典》所題,與心傳《朝野雜記自跋》及王應麟《玉海》相合,故定為《系年要錄》著於錄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