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南國土資源所

二是建章立制,科學管理制度化。 三是設崗定責,工作開展程式化。 在審批用地方面,嚴格按照規劃報批,四是清政廉潔,辦事行為規範化。

單位基本情況:建南國土資源所成立於1987年,屬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辦公樓和住宿樓占地面積475平方米,其中建築面積934.8平方米,現有幹部職工5人,其中具有本科學歷的3人,專科學歷的2人,中共黨員4人,助理工程師2人,技術員3人。
職能職責:建南國土資源所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宣傳、貫徹國家和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履行耕地保護、礦政管理和地質環境保護等主要職能。
創建格次:州級文明單位。
創建要點: 一是完善基礎設施,辦公環境標準化。爭取資金改善辦公條件,完成了辦公樓維修,檔案室和廚房改造,以及庭園內綠化建設和辦公必備設施的配備。二是建章立制,科學管理制度化。結合本所實際量”身定製了”各項規章制度,從而達到用制度管人,以責任約束業務辦理行為的目的。三是設崗定責,工作開展程式化。設立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員、地籍調查員、地災監測員、財務報賬員等崗位,將日常工作進行分工,按崗定職定責,責任明確,使工作有序開展。在土地管理方面,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在審批用地方面,嚴格按照規劃報批,四是清政廉潔,辦事行為規範化。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紮實開展教育活動,築牢思想和道德防線,遏制腐敗現象發生。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五條禁令”,本著以人為本服務於民的原則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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