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負責民政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計畫執行情況。
二、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民眾自治組織即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建設。
三、負責現役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優待、撫恤;主管擁軍優屬和烈士褒揚;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管理;負責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接收安置。
四、負責全縣農村救災工作,指導生產自救,發放救災款物;主管農村扶貧扶優,城鄉困難戶臨時救濟和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指導城鄉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工作。
五、負責落實殘疾就業和福利生產保護扶貧政策,制定福利生產發展規劃;巨觀管理城鄉福利企業;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
六、負責全縣鄉鎮、村、居民委的區域劃分;對鄉鎮、村、居民委建制變更的調查研究,呈報上級領導機關或部門審批;參與處理鄉鎮、鄰縣區域邊界的爭議或區域邊界的勘定;負責全 縣地名管理工作。
七、負責《婚姻法》的貫徹落實,承擔婚姻管理和婚姻登記;負責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承擔全縣性社團的審批、登記和管理。
八、負責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和審計;負責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九、負責全縣老齡問題日常工作。
十、負責指導全縣殘聯工作。
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股: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組織擬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綜合性檔案;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組織草擬民政工作法規和行政規章;負責有關民政業務的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民政系統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和重要信訪案件,指導、督促檢查民政系統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轉、公文印刷、機要保密、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後勤保障、安全保衛、武裝和計畫生育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擬定社團和民辦非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性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社團會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優撫安置辦: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擬定撫恤優待工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評定、調整退役軍人的傷殘等級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軍隊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務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工作。
(四)救災救濟股:貫徹救災工作和社會救濟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救災救濟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抗災救災工作;負責查災、核災和災情上報工作;指導災後重建和災區生產自救;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承擔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
(五)低保辦: 負責全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度和程式的制定、落實,指導各鄉鎮街道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支出預算、決算的制定和報告;負責具體實施保障對象的審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保障對象家庭情況進行調查;負責最低生活保障計算機統計、財務、檔案和業務管理;負責保障金的審核和撥付;
(六)區劃地名股: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村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審核報批工作。 承辦縣內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和區、縣際邊界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本縣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出版。負責縣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調查和調處縣內邊界爭議;承辦與鄰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
(七)社會福利股:編制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福利事業單位的工作;指導鄉鎮建立和發展社會化福利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對城鄉社會福利生產進行巨觀管理;組織福利彩票的銷售工作,為社會福利事業募集資金;負責兒童收養登記涉外收養的有關業務。
(八)財務審計股:研究草擬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民政財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民政事業經費、局機關行政經費、局本級預算外資金和民政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草擬上報民政系統收費項目、標準;參與各項民政事業費的分配,負責下達各項民政經費預算指標,監督、檢查各項民政經費的使用效益;辦理有關捐贈款收支業務;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指導局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和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專業考核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的科技、統計工作。
(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方針、政策,深入調查研究,不斷探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新路子。負責全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承辦全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收儲、管理、運營等業務。負責管理費的提取及運用。建立全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總帳,統一下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專用表、卡及有關證件。辦理投保人轉保、退保手續,核算養老保險金的支付標準。建立各種財務制度,嚴格財經紀律,確保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指導各鄉(鎮、街道)社會養老保險機構開展工作,並負責全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培訓。接受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委員會主管部門、財政、審計機關和銀行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及時準確向主管部門報告養老保險金收支、積存和經營情況,並定期向投保人公布有關情況。忠於職守,令行禁止,積極完成工作目標和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殯葬管理站: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節約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宣傳殯葬改革的方針、政策。主管全縣殯葬改革發展及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喪葬用品市場的管理與清整及價格制訂,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所屬殯葬單位的業務建設和殯儀服務進行指導,負責對事故的查處。負責殯葬管理站各項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進行政策調研,抓好制度與管理辦法的落實,接待來信來訪和各種提案的傳遞、催辦、答覆工作。負責遷墳平墳登報審批工作和私埋亂葬等違法事件的查處;負責外運屍體的審批工作。
(十一)婚姻登記中心:辦理轄區居民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撤銷受脅迫的結婚登記;解答有關婚姻問題的諮詢。
領導信息
總支書記徐蘭坤主持局總支全面工作;
總支副書記徐少華協助書記負責組織、人事、老幹部工作;
總支副書記張志強協助書記負責宣傳、精神文明工作;
總支委員周國榮協助書記負責政法工作;
總支委員劉睦順協助書記負責紀檢、信訪工作;
總支委員揭國富協助書記負責工會、統戰工作;
總支委員毛武衛協助書記負責婦女、計生工作;
總支委員周懿華協助書記負責團支部青年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上饒市廣豐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