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婚姻風俗

一百年來,南粵大地天翻地覆,隨著經濟文化的發展、習俗民風的移易,迎娶婚嫁的主題也產生著新的變奏。翻開廣東婚姻風俗的百年歷史長卷,其間各種婚姻形態千奇百怪、種種嫁娶風俗異彩紛呈,飽含著文化底蘊的嶺南風情讓人著迷。

清末包辦婚姻盲婚啞嫁

在20世紀初期,廣東的青年男女年齡達到16至20歲,就可以談婚論嫁,以財產、金錢、門當戶對為條件,婚前男女當事人從不見面,雙方沒有任何選擇權利,完全是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盲婚啞嫁包辦式婚姻,“一夫多妻”公開、合法。

在婚姻嫁娶上,廣東各地基本上是按照“三書”、“六禮”的習俗程式進行。其中,“三書”指男女雙方正式締結婚約訂親的“聘書”,過聘禮、詳盡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的“禮書”,結婚當日(迎親)的“迎親書”。

“六禮”指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親婚禮前的六個步驟:一曰納采,由男家請媒人攜帶禮物向女家提親;二曰問名,提親後,交換男女雙方“生辰八字”;三曰納吉,實際上是訂婚儀式,要請酒祝賀;四曰納徵,俗稱“行聘”或“過大禮”,這次送的禮比納彩時的禮厚、儀式也較隆重;五曰請期,下聘禮後,雙方商定嫁娶日期;六曰迎親,即婚禮前最後的重要程式,男家派出代表到女家迎親,女家收取部分禮物並回禮致謝。

“‘三書’、‘六禮’後,新娘正式到男家”,新娘新郎拜天地、拜祖宗、拜父母,雙雙對拜。之後,新娘向男家父母長輩及親友獻“心抱”(即媳婦)茶。入洞房前,新郎、新娘還要對飲蓮子糖水(取“連生貴子”的好意頭),對飲“百合茶”(取“百年好合”、“白髮齊眉”之意),吃和順欖(取和氣、順利、甜蜜的意思)。

時值清末,新學思潮傳播,也有大戶人家兒女到京滬或海外求學的,受到西方自由戀愛的影響,在外私定終身甚至私自同居。父母見生米煮成熟飯,也只好同意擇日回鄉舉行婚禮。不過,這種婚禮沒有鳴鑼開道,沒有儀仗隊,更沒有媒人帶路,成了半新半舊、半中半洋的婚禮。

民國婚姻註冊鼓勵婚檢

舊式婚俗如今已減少了許多環節,想當初,廣東省還要以政府的名義出台法規,破除傳統婚俗。

1926年(民國15年),廣州市政委員長孫科簽發《廣州市政廳布告(第八號)》提出:“禁止市民婚喪沿用帝制時代旗、鑼、傘、扇、高腳等遺形物。”1929年,更修正婚姻儀式,廢除所有俗例,結婚喜酌改為茶會。

此時,廣東的婚姻習俗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個別地方政府也開始設法干預舊式婚俗,號召青年參加由政府主辦的集體婚禮,結婚要向政府申請取得“婚姻註冊許可證”作為合法婚姻的依據,同時雙方還要取得健康檢查證明書。城市婚禮多在禮堂進行,出現了主婚人、證婚人,給新婚夫婦頒髮結婚證書。

“文革”婚禮高唱語錄歌曲

去年,陳伯的兒子結婚,光拍婚紗照就花了5000多元,婚紗照中的新人變戲法似地換著各式禮服出場。回憶自己結婚時,陳伯感慨說,市面上連一間婚紗影樓都沒有,新婚夫婦的合影,都是穿著軍裝、紅衛兵服裝代替婚紗,胸前佩戴著毛主席像章代替胸花。

當時,青年男女擇偶都重視對方的家庭成分。婚禮儀式很簡單,大多舉行一些小型的茶話會,稱之為革命婚禮。鄉村的村民也有送鋤頭、鐮刀等勞動工具作為新婚賀禮的。婚禮上還流行背誦毛主席語錄、詩詞,唱革命歌曲和跳“忠字舞”,婚禮上最流行的革命歌曲是毛主席語錄歌《我們都是來自五湖四海》。

改革開放花車迎親網戀閃婚

你知道廣州第一個集體婚禮何時舉行嗎?1982年12月,251對新人在廣州市舊體育館舉行集體婚禮,由當時的廣東省省長梁靈光證婚。舉行儀式後,新人們分做三批前往北京、南京、西安等地旅遊。

改革開放後,廣東人的婚禮儀式有了很大變化,形式一改過去的單一化。1987年廣州市婦聯開展的“廣州青年婚禮狀況調查”顯示,傳統的、國外的、現代的婚禮形式雜相糅合,旅遊結婚、集體婚禮等花樣逐漸增多。廣州不少新人還時興在結婚當天,大張旗鼓地開著婚禮車隊到帶有寓意吉祥、兆頭好的道路如吉祥路、長壽路、盤福路等處巡遊,並將婚禮的全過程拍攝製作成DVD留念。

與此同時,單身貴族也日益增多,城市青年在競爭壓力下不斷推遲婚期,網戀、閃婚、隱婚等各種婚姻形式也開始出現,這也對應了當下越來越多元化的個人價值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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