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昌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工業管理職責,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制定的職責及信息化有關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能源管理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根據中共撫州市委、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廣昌縣人民政府部分機構調整的通知》(撫辦字[2010]34號)和《中共廣昌縣委辦公室、廣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昌縣人民政府部分機構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廣發[2010]13號),組建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工信委),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工業管理職責,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制定的職責及信息化有關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能源管理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小水電管理職責劃入縣水利局。

主要職責

(一)綜合分析經濟運行態勢,搞好需求總量的平衡與銜接;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承擔工業經濟運行的職責,承擔綜合交通運輸協調的職責,指導協調現代物流工作。
(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核、核准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八)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管理工作。
(十)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項,承擔縣級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十一)建立服務縣內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不含縣國資委所監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二)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會同通信、廣播電視行業管理部門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三)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依照許可權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協調處理軍地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干擾監測、檢測及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根據國家統一規劃,協調全縣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七)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信委設5個職能股(室)。分別為辦公室、經濟運行股、企業股、行政審批股、資源綜合利用辦公室。

人員編制

縣工業與信息化委員會行政編制9名,其中,領導職數:主任1名,黨委書記1名,副主任3名;股級職數5名;工勤事業編制1名。按照實名制實行一次性定編定員規定,在編制定員內的人員重新定編、定崗、定人,換髮個人《準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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