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簡稱:市殘聯)成立於1989年2月,是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全市性殘疾人事業團體,具有“代表、服務、管理”職能,由市政府直接領導,承擔市政府委託的行政職能。

基本信息

概況

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數據顯示,廣州市殘疾人比率為5.26%,殘疾總人口為521200人。各類殘疾類別構成比率分別為:視力殘疾占11.69%、聽力殘疾占21.65%、言語殘疾占2.02%、肢體殘疾占23.23%、智力殘疾占4.91%、精神殘疾占13.56%、多重殘疾占22.94%,具體數據為:視力殘疾有60927人、聽力殘疾有112839人、言語殘疾有10529人、肢體殘疾有121074人、智力殘疾有25592人、精神殘疾有70675人、多重殘疾有119564人。

主要任務

市殘聯的主要任務如下:

1.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殘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實際,協助政府研究制訂和協調監督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規章和政策,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2.根據全市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協調實施。

3.密切聯繫全市殘疾人,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

4.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 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為建設現代化中心城市貢獻力量。

5.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 以爭取政府和社會各界關心、幫助殘疾人和支持、發展殘疾人事業;負責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檢查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繳。

6.負責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文化、體育、理論研究、用品供應、福利、社會服務以及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殘疾預防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7.負責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負責與港、澳、台地區和國際社會殘疾人社團組織的交往與合作。

9.指導、協調屬下單位加強管理,提高社會經濟效益。

10.監督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會團體組織;負責盲人按摩行業的指導和管理;指導區、縣級市殘聯工作。

11.完成市政府和上級殘聯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機關黨委

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機關黨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二)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三)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四)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

(五)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反映民眾的意見,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困難。

(六)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七)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八)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九)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一)辦公室(廣州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秘書處)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黨組會議、理事會議、辦公會議及殘聯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信息、文秘、機要、安全保衛、外事、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殘疾人事業的統計、科技工作;組織制訂各項工作規定和制度並協調檢查、指導實施;負責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與市殘疾人事業決策顧問團的聯絡工作。

(二)維權處

組織制訂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協調實施;負責調查研究殘疾人問題及與殘疾人利益密切相關的經濟、政治、社會問題,研究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理論、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協助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有關維護殘疾人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對有關涉及殘疾人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協助處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殘疾人的建議、議案、提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法律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普法宣傳工作,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負責殘疾人的來信來訪處理工作,負責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推進工作。

(三)組織聯絡處

負責殘疾人組織的自身建設,指導區、縣級市和基層殘聯工作,協助區、縣級市黨委管理區、縣級市殘聯領導班子;組織制訂並實施殘疾人工作者培訓計畫;調查殘疾人狀況,管理和發放殘疾人證;負責殘疾人工作者的聯絡、教育、培養、表彰工作;指導基層和社區殘疾人工作,組織志願者助殘活動;指導基層殘聯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指導各殘疾人專門協會的日常工作。

(四)康復處

組織制訂和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計畫;指導和協調殘疾人康復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社區殘疾人康復工作;組織開展殘疾預防輔導工作,推廣科技成果在康復領域的套用;指導殘疾人用品的開發、供應、服務;開展有關學術交流;組織康復人才培訓。

(五)教育就業處

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制訂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畫;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促進殘疾人教育;負責盲文、手語的研究與推廣;協助有關部門制訂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畫,指導殘疾人組織興辦殘疾人福利企業,組織實施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工作;扶持殘疾人個體就業和自願組織起來就業;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路的建設;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盲人按摩行業的指導和管理。

負責農村地區殘疾人扶貧工作;指導區、縣級市殘疾人組織開展適合本地實際的生產、經營項目,幫助殘疾人通過開展種養等多種渠道脫貧致富。

(六)計畫財務處

負責編制資金計畫,管理事業經費、固有資產、基建投資、物資配置和機關行政經費;管理殘疾人福利基金;負責殘聯繫統內部審計,指導基層殘聯經費預算、基本建設和基金管理工作。

(七)宣傳文體處

組織制訂並實施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和文體工作計畫,宣傳國家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方針、政策;負責為殘疾人提供特需讀物和精神文化產品,協調殘疾人信息交流、無障礙的工作;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活動,指導殘疾人藝術團工作;發展殘疾人體育運動,指導市殘疾人體育協會工作;負責與殘疾人事業新聞工作者聯誼會的聯絡工作。

(八)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幹部考評工作;負責機關勞動工資、福利、獎懲、考核、職工培訓、計畫生育、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紀檢、監察和黨群工作。

服務承諾

1、履行工作職能。切實履行好“代表、服務、管理”的職能,貫徹落實黨的有關殘疾人的方針政策,增強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殘疾人醫療康復和殘疾預防工作,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改善對殘疾人的服務,最佳化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社會環境,加強對殘疾人工作的領導,為進一步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2、增強服務意識。對到我會以及屬下單位辦事或諮詢的民眾語言親切、態度和藹、熱情接待,對辦理事項所需手續、程式、材料等一次性告知,並實行“首問首辦工作責任制”和“公共服務行為投訴處理辦法”。符合條件的事情立即辦;條件尚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的,儘量幫助其創造條件辦;暫時辦不了的或者不能辦的事,耐心細緻地向民眾解釋清楚。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不良現象。

3、提高辦事效率。嚴格實行“限時辦結制”,將“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規範化管理”落到實處,提高視窗辦事效率,為辦事人提供快捷便利、優質服務。

4、嚴守廉政紀律。嚴格執行工作人員守則,不準違反規定審批,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清正廉潔,文明辦事,熱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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