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
(二)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的管理。
(四)制定財政和預算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管徵收國有資產收益,監督和管理罰沒收費和預算外資金;指導、監督農村財務管理工作。
(五)管理和監督各種財政支出;負責市級非稅收入專戶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和彩票市場;管理政府債務、政府貸款業務、財政票據、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參與監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
(六)擬訂和執行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制定政府採購政策、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組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公共資源統計分析及評價;組織開展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匯總和分析。
(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國有產權界定和登記、轉讓、授權經營等工作;組織編制國有資產經營預算;負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財務會計報表)的統計、分析和評價。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市屬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向市屬資產經營公司、授權經營的集團公司、財政撥款的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性單位委派財務總監工作。
(九)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十)統一管理資產評估行業;指導和監督評估機構和註冊評估師的業務,辦理涉及國家和集體產權權益的資產評估項目立項確認。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制定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信息工作。
(十三)參與制訂公費醫療管理制度及實施離休人員公費醫療管理。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湛江市財政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織機構
辦公室
人事教育股
預算股
綜合規劃股
行政政法股
教科文股
企業股
社會保障股
財務總監辦
監督檢查辦
紀檢監察室
經濟建設股
農業股
統計評估股(清產核資辦)
會計法規股
外經金融股(財政債權債務清理辦)
領導分工
江維峰:局長、黨組副書記。
顏海濤:黨組書記、副局長。
劉啟新: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 柏:黨組成員、副局長。
潘 立: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陳 聰:黨組成員、市收費管理中心主任。
李偉崇: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