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局成立於1994年10月,現設有四個職能科室、五個管理科(外駐軟體園二期徵收點),主要負責廈門市國有重點、軟體園二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及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地方稅費征管;組織徵收以上企業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代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現有幹部職工54人,平均年齡40歲,其中:黨員33人,學歷均達大專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學歷46人,占86.8%,研究生3人。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一、負責起草本局綜合性檔案、報告,審核局機關發文
二、負責綜合性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及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
三、負責會議、檔案和領導批示、指示的落實情況的催辦、督辦;
四、負責檔案的收發和運轉,管理文書檔案,牽頭辦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報刊的征訂工作;
五、負責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
六、組織研究、制定、實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七、組織開展稅收宣傳活動,負責信息編輯、報送工作;
八、負責各種財產、設備、辦公用品的購置、驗收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辦公用房修繕工作;
十、負責服裝管理,車輛調配使用等行政事務工作;
十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負責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轉正定級、辭職、辭退、調配、離退休和獎懲工作;
十二、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動態;
十三、負責工資基金的管理、考勤管理,編報人事信息及統計報表;
十四、監督檢查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以及稅費徵收計畫情況;
十五、受理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服從政紀處分的申訴,調解處理違法違紀行為;
十六、積極開展黨風廉政、效能建設、糾風工作與監督、檢查工作;
十七、組織開展文明督導,收集上報紀檢信息;
十八、負責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
十九、完成局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稅政管理科
一、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文化事業建設費、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費徵收的政策法規的上傳下達、輔導及解釋工作,並按照上級政策規定製定具體貫徹實施意見。
二、負責做好政策性減免稅的審核、報批工作。
三、負責稅收政策的調研工作,掌握情況,及時提出完善調整政策的意見,為各級領導及機關提供決策參考。
四、負責地方稅費的普查及檢查選案工作,召集審理減免、退稅審理工作。
五、開展稅法宣傳工作。
六、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征管法規科
一、負責全面組織學習貫徹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各單項管理辦法;
二、負責調查研究稅收徵收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負責稅務登記、稅種登記、代扣代繳登記和管戶的審批、調整管理工作;
四、負責發票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定期定額戶和定率戶稅收的征管工作;
六、負責稅收征管資料管理工作;
七、負責停業、復業、註銷等其他涉稅事項的審核;
八、負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工作;
九、負責非正常戶、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合併申報的管理;
十、負責多種納稅申報方式推廣、培訓和管理;
十一、負責日常欠稅、呆賬稅金、死欠的管理;
十二、負責退稅的審核;
十三、負責組織稅收徵收管質量(十率)的檢查考核工作;組織漏征漏管戶的清理清查工作;
十四、負責延期申報和稅款延期繳納的審核,組織開展清理欠稅、費的工作;
十五、負責對未按期申報、未按期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的違章處理工作;
十六、負責辦稅服務廳的各項管理工作,指導、檢查稅收徵收點的工作;
十七、負責徵收、管理部門的協調考核;
十八、負責計算機管理、維護、推廣套用及電話語音系統的管理;
十九、負責綜合性、專題稅收政策調查研究,協調綜合性稅收業務問題;
二十、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複議及聽證工作,組織執法檢查;
二十一、負責辦稅服務廳文明視窗的建設;
二十二、負責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稅服務廳的
(申報廳)
一、負責受理納稅申報工作;
二、負責銷售及代開發票工作;
三、負責納稅申報表、稅收入庫繳款書的整理、歸檔或移交;
四、負責對未按期辦理稅務登記、未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的違章處理工作;
五、負責電子化報稅稅收繳款書、收入退還書的開具;
六、負責納稅人開具發票的審核;
七、負責票證的管理;
八、負責托收戶稅收繳款書的開具;
九、負責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畫財務科
一、負責地方稅收計畫的編制、分配及稅收收入計畫執行情況的分析;
二、負責經濟稅源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掌握稅源變動情況;
三、負責日常經費的管理、審計和監督工作;
四、負責稅收票證的領發、管理、檢查工作;
五、負責稅收會計核算及稅收統計工作,定期進行稅收統計分析;
六、負責稅票銷號、對帳工作;
七、加強財務核算工作;
八、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理一科
一、負責交通運輸、金融保險、郵電、電力、工業企業等企業的各項地方性稅費的管理,正確執行國家稅收法規;
二、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收入任務,對稅收收入進行預測、分析;
三、負責納稅人領購、批印發票初審及發票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
四、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五、負責減免稅、定稅、停業、復業、註銷、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等待批涉稅事項的受理及初審;
六、負責催報催繳及清理欠稅工作;
七、負責漏征、漏管戶及未換證戶的清理檢查;
八、負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開具和外來經營戶稅收征管;
九、負責零星稅源的征管;
十、負責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單位和個人稅費管理;
十一、負責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或移交;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管理二科
一、負責建築安裝、房地產、物業管理等企業的各項地方性稅費的管理,正確執行國家稅收法規;
二、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收入任務,對稅收收入進行預測、分析;
三、負責納稅人領購、批印發票初審及發票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
四、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五、負責減免稅、定稅、停業、復業、註銷、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等待批涉稅事項的受理及初審;
六、負責催報催繳及清理欠稅工作;
七、負責漏征、漏管戶及未換證戶的清理檢查;
八、負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開具和外來經營戶稅收征管;
九、負責零星稅源的征管;
十、負責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單位和個人稅費管理;
十一、負責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或移交;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管理三科
一、負責餐飲、娛樂、旅遊服務企業的各項地方性稅費管理,正確執行國家稅收法規。
二、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收入任務,對稅收收入進行預測、分析;
三、負責納稅人領購、批印發票初審及發票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
四、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五、負責減免稅、定稅、停業、復業、註銷、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等待批涉稅事項的受理及初審;
六、負責催報催繳及清理欠稅工作;
七、負責漏征、漏管戶及未換證戶的清理檢查;
八、負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開具和外來經營戶稅收征管;
九、負責零星稅源的征管;
十、負責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單位和個人稅費管理;
十一、負責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或移交;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管理四科
一、負責國有、集體商業、貿易企業、軟體園二期高新技術企業的各項地方性稅費管理,正確執行國家稅收法規;
二、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收入任務,對稅收收入進行預測、分析;
三、負責納稅人領購、批印發票初審及發票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
四、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五、負責減免稅、定稅、停業、復業、註銷、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等待批涉稅事項的受理及初審;
六、負責催報催繳及清理欠稅工作;
七、負責漏征、漏管戶及未換證戶的清理檢查;
八、負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開具和外來經營戶稅收征管;
九、負責零星稅源的征管;
十、負責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單位和個人稅費管理;
十一、負責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或移交;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管理五科
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各項地方性稅費管理,正確執行國家稅收法規;
二、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收入任務,對稅收收入進行預測、分析;
三、負責納稅人領購、批印發票初審及發票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
四、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五、負責減免稅、定稅、停業、復業、註銷、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等待批涉稅事項的受理及初審;
六、負責催報催繳及清理欠稅工作;
七、負責漏征、漏管戶及未換證戶的清理檢查;
八、負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開具和外來經營戶稅收征管;
九、負責零星稅源的征管;
十、負責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單位和個人稅費管理;
十一、負責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或移交;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領導信息
周小忠
男,漢族,1954年8月出生,福建廈門人,1970年12月參加工作。解放軍軍事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畢業,現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局局長、黨支部書記。
1970.12至1972.12廈門市人民政府第二招待所職工;1972.12至1976.02陸軍第二十九軍八十五師炮團戰士; 1977.03至1980.01福州大學物理系無線電專業學生;1980.01至1984.05廈門市水產電子儀器廠、廈門市水產局幹部;1984.05至1988.04廈門市人事局調配處科員;1988.04至1995.04廈門市稅務局人教處、調研處科員、副主任科員; 1995.04至2001.01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宣教處副處長、處長;2001.01至2006.06廈門市同安區地方稅務局局長;2006.06至今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局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許玉真
女,漢族,1962年7月出生,福建廈門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 湖南大學網路學院財政專業(本科)畢業,現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局副局長。
1981.08至1989.02廈門市同安稅務局城關所幹部、科員;1989.02至1996.04廈門市同安稅務局、同安縣地稅局副分局長(副股級); 1996.04至2001.08廈門市同安區地稅局分局長、科長; 2001.08至今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局副局長。
分管稅政科(不含社保)、征管法規科及工會工作。
陳秀華
女,漢族,1964年6月出生,江蘇連水人,1979年11月參加工作,湖南大學網路學院法學專業(本科)畢業, 現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局紀檢員。
1979年11月至1997年7月在部隊服役; 1997年8月至2001年2月廈門市地方稅務局人事處科員;2001年2月至2003年12月廈門市地方稅務局人事處副主任科員;2003年12月至2009年1月廈門市地方稅務局人事處主任科員;2009年1至今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局紀檢員。
分管辦公室的人事、紀檢監察、文明創建、行風效能、行政管理、文秘、宣傳、信息工作。
林海暉
男,漢族,1971年3月出生, 福建馬尾人,1992年11月參加工作, 江西財經學院會計與統計核算專業本科畢業, 現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局副局長。
1992年11月至1993年11月福州市稅務五分局幹部; 1993年11月至1994年8月福建市稅務五分局科員; 1994年9月至1995年1月福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一局科員; 1995年2月至1997年3月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稽徵局科員; 1997年4月至2000年11月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直征分局副主任科員;2000年12月至2003年4月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直征分局主任科員;2003年5月至2006年11月福建省地稅局直征分局管理四科科長; 2006年11月至2009年6月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科長; 2009年6月至今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局副局長。
分管計畫財務科、稅政科的社保業務、辦公室的經費開支、大宗物品採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