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廈門市集美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2003年底因應
廈門市區劃調整與原杏林區局整合,現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
事教育科、監察室、計畫財務科、徵收管理與法規科、稅政管理
科、規費徵收管理科、信息技術科等8個職能科室和機關黨總支;
下屬外稅分局和稽查局兩個直屬單位和集美、杏林、後溪、灌口四個基層分局。現有幹部職工76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75人,占幹部職工總人數的98.68 %;中共黨員58人,占幹部職工總數的76.32%,擔負著275.79平方公里轄區內16832戶納稅戶的徵收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負責起草本局綜合性檔案、報告,審核局機關發文;
2、負責綜合性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及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
3、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和機關機要保密及管理文書檔案工作;
4、負責稅務報刊的征訂、統計工作;
5、負責上級布置的工作事項及本局會議確定的主要工作和領導批示、批辦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
6、負責稅收宣傳、信息報送,編髮本局信息刊物工作;
7、牽頭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及民眾來信來訪;
8、負責全系統固定資產的購置、調配等管理工作;
9、負責辦公用房、職工住宅公共設施、職工集體宿舍的基建和修繕;
10、負責服裝管理、辦公用品購置供應、車輛調配使用及機關安全保衛、環境衛生、通訊、用水用電等行政事務工作;
11、負責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
12、負責機關食堂的管理工作;
13、負責科室協調和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
14、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徵收管理與法規科
1、負責國家有關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組織實施工作;
2、負責稅收征管改革的組織實施,加強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推廣套用工作;
3、負責辦稅服務廳的各項管理工作,指導、檢查辦稅服務室、稅收徵收點的工作;
4、負責徵收、管理部門的協調考核工作;
5、負責稅務登記和發票的管理工作;
6、負責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核工作;
7、負責“定稅戶”稅收定額的覆核工作;
8、負責納稅人申請停業、復業、註銷等其它涉稅事宜的覆核工作;
9、負責個體工商戶的賬簿、憑證管理工作;
10、負責對未按期申報、未按期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的違章處理工作;
11、負責組織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12、參與稅收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其法律規範性的審核和上報工作;
13、負責全區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清理、鑑定、備查備案工作;
14、負責綜合性、專題性稅收工作的調研工作;
15、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訴訟及賠償、稅務聽證工作;
16、配合有關科室做好區局固定稅收宣傳欄的稅收征管宣傳撰稿工作;
17、負責稽查對象的選取、報送工作;
18、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稅政管理科
1、負責地方稅政策的組織實施及解釋工作,並按照上級政策規定,制定具體貫徹實施意見;
2、負責組織所得稅彙算清繳、各稅種的專項檢查及營業稅的普查工作;
3、負責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調研工作;
4、負責納稅人申請政策性減免稅、虧損彌補、財產損失、管理費提取、匯總繳納、工效掛鈎等涉稅事項的審核、報批工作;
5、配合有關科室做好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培訓以及區局固定稅收宣傳欄的稅收政策宣傳撰稿工作;
6、負責集體、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財務管理工作;
7、負責分稅種收入完成情況的分析,掌握稅源收入動態;
8、負責一般稽查(包括專項檢查、漏征漏管戶稅收清理、註銷稅務登記稅收清理等)案件的審理並組織大要案(具體標準根據審理許可權確定)的審理工作;
9、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規費徵收管理科
1、負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保費政策法規及業務的研究、解釋並組織實施;
2、組織完成社保費收入任務和社保擴面工作;
3、組織協調社保費徵收管理工作;
4、對重點費源戶、欠費戶建檔管理,全面掌握征繳情況;
5、按許可權辦理社保費費款緩繳;
6、社保費滯納金加收日期修改的管理;
7、按季考核各單位社保費征繳情況;
8、按月進行獨立個人沖賬處理;
9、按月分析上報社保費收入情況,按季上報社保費徵收工作小結;
10、負責獨立個人參保資料管理;
11、負責社保費部分清欠的審核及分帳;
12、負責辦理社保費退庫審核;
13、負責對個人繳費檔案及社保費徵收數據進行更正糾錯;
14、負責有關舉報案件管理;
15、對社保費在徵收管理中遇到的問題及時進行調研,提供決策參考。
計畫財務科
1、負責地方稅(費)計畫的編制、分配和收入計畫執行情況的分析;
2、負責經濟稅源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掌握稅源變動情況;
3、負責系統經費的管理、審計、監督工作及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稅收票證的領發、管理、檢查工作;
5、負責稅票銷號、對帳、稅收會計核算及稅收統計工作;
6、組織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7、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
人事教育科
1、負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的垂直領導和統一管理工作;
2、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負責系統幹部的交流、考察、任免、轉正定級、獎懲等工作;
3、負責系統科級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貫徹落實;
4、負責組織系統幹部職工崗位責任制的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辦理有關人事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
5、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工作;
6、負責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7、負責系統考勤、休假以及請銷假的管理工作;
8、負責系統工勤人員和臨時工的管理工作;
9、負責制定系統幹部政治理論學習計畫,組織系統幹部崗位培訓、學歷教育的安排和管理等工作;
10、負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11、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部署、檢查和指導各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抓好機關文明創建工作;
12、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監察室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保護監察對象依法行使職權;
2、監督檢查系統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稅收政策的情況;
3、受理系統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其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4、負責對系統科級以下黨員幹部違法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
5、負責系統黨風廉政制度的建設、監督和組織實施;
6、組織開展效能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
7、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信息技術科
1、負責系統計算機管理、維護、推廣套用及電話語音系統、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的管理工作;
2、負責系統計算機硬體的選型、購置、安裝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
3、負責系統計算機相關管理規定的制訂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
4、負責系統計算機系統軟體的技術培訓及推廣工作;
5、負責系統對內對外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信息化套用小分隊的日常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問題反饋解決機制;
7、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基層管理分局
1、負責完成區局下達的稅收收入計畫,對稅收收入進行預測、分析;
2、負責實施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
3、負責納稅人領購、批印已取消行政審批普通發票確認工作及其他發票初審工作,發票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納稅人稅費征管及納稅評估工作;
5、負責納稅人申請政策性減免稅、定稅、停業、復業、註銷、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等涉稅事項的受理及初審工作;
6、負責稅收及“社保費”的催報催繳及清理欠稅(費)工作;
7、負責漏征、漏管及未辦(換)證戶的清理檢查工作;
8、負責外出、外來經營戶稅收管理工作;
9、負責委託代征和代扣代繳單位和個體稅收管理工作;
10、負責促產增收項目的實施工作;
11、負責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或移交工作;
12、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外稅分局
1、負責集美區範圍內外資企業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2、負責完成區局下達的稅收收入計畫,對稅收收入進行預測、分析;
3、負責實施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
4、負責納稅人領購、批印已取消行政審批普通發票確認工作及其他發票初審工作,發票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納稅人稅費征管及納稅評估工作;
6、負責納稅人申請政策性減免稅、定稅、停業、復業、註銷、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等涉稅事項的受理及初審工作;
7、負責稅收及“社保費”的催報催繳及清理欠稅(費)工作;
8、負責漏征、漏管及未辦(換)證戶的清理檢查工作;
9、負責外出、外來經營戶稅收管理工作;
10、負責委託代征和代扣代繳單位和個體稅收管理工作;
11、負責促產增收項目的實施工作;
12、負責征管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或移交工作;
13、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稽查局
1、負責稽查計畫的編報工作;
2、負責完成區局下達的稽查任務;
3、負責舉報案件的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專案稽查、專項稽查和日常稽查的實施工作;
5、負責稽查計畫完成情況及稽查成果的分析工作;
6、負責稽查表報、案例等有關資料的報送及“稽查建議”的編報工作;
7、負責稽查檔案的管理工作;
8、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馬長鴻
男,漢族,1964年3月生,山東菏澤人,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畢業,現任廈門市集美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書記、局長。
1982年10月起歷任廈門市稅務局第一分局幹部、科員,1988年7月起任廈門市地稅局稽查大隊科員,1994年9月起歷任廈門市地稅局稽查局科員、副局長(主持工作),2001年1月起任廈門市地稅局稅政二處副處長,2001年7月起任廈門市地稅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處長,2009年11月任現職。
主持區局全面工作。
詹蔚蓉
女,漢族,1963年4月出生,福建惠安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廈門大學院稅務專業(本科)畢業,現任廈門市集美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85年8月起歷任廈門市稅務局一分局幹部、科員、副股長、副科長,1994年9月起任廈門市地稅局直征局副科長,2001年9月起歷任廈門市地稅局稅政二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2009年1月起任現職。
分管區局的辦公室、稅政管理、規費徵收管理以及工會、婦委會等工作,具體協助分管的科室為辦公室、稅政管理科、規費徵收管理科。
許建築
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福建同安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揚州大學稅務專業(專科)畢業,現任廈門市集美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1985年8月起任廈門市同安縣稅務局幹部、副股長,1994年9月起任1996年8月任廈門市同安縣(區)地稅局副所長、副分局長、分局長,1998年3月任廈門市同安區地稅局稽徵管理科科長,1999年5月任廈門市同安區地稅局征管科科長,2006年11月任廈門市同安區地稅局稽查局局長,2009年11月任現職。
分管區局的人事教育、徵收管理與法規、紀檢監察以及黨總支、共青團等工作,具體協助分管的科室為人事教育科、徵收管理與法規科、監察室。
陳團章
男,漢族,1970年1月生,福建安溪人,1993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廈門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現任廈門市集美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3年7月起任福建省稅務局監察室幹部,1994 年7 月起歷任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監察室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2005 年10月起任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稅政三處主任科員,2010 年8月任現職。
分管區局的計畫財務、稽查、信息技術等工作,具體協助分管的科室為計畫財務科、稽查局、信息技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