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實施一級稽查,內設辦公室、稽查管理科、審理科、執行科、稽查一科
、稽查二科、稽查三科、稽查四科、稽查五科九個職能科室。
幾年來,稽查局榮獲市級以上表彰的榮譽130次,其中國家級表彰的榮譽
13次,1996年來,連續11年被團中央和國家稅務總局授予"青年文明號",1997年被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評為"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1997年以來連續四次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全局有2名同志分別被評為"特區十佳青年公僕"、"市勞動模範";全國稅收征管能手"。中央電視台、中國青年報、中國稅務報及省市多家新聞媒體都宣揚報導過稽查局的先進事跡。
機構設定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內設辦公室、稽查管理科、審理科、執行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稽查四科、稽查五科九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 (一)參與政務,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報告,對本局公文審核把關。
(二)負責局務會議、專題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及其他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
(三)督促檢查會議、檔案和局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負責信息的蒐集、編輯、報送、統計等工作。
(四)負責檔案資料的印製、收發和運轉,管理文書檔案和稽查案件檔案,牽頭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反映內部幹部廉政、作風等問題),負責稅務報刊的征訂工作。
(五)負責本局保密、安全保衛、交通、通訊、水、電、生活福利及環境衛生等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局財務、財產的管理及各種設備購置工作。
(七)負責本局基建和修繕。
(八)負責管理本局食堂、接待等工作。
(九)負責科室協調和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
(十)負責人事(含勞動工資、考勤、人事檔案)、以及本局工勤人員和臨時人員的管理。
(十一)協助局黨支部做好乾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和實施稅收宣傳工作。組織本局稅收新聞報導工作並完成上級布置的任務。
(十三)了解掌握本局幹部隊伍思想情況,切實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並抓好機關文明創建工作。
(十四)協助黨支部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對黨員及黨員領導幹部進行黨風黨紀教育;對突出表現的科室和個人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
(十五) 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稽查管理科
(一)、制定全市地稅系統稅務檢查工作計畫和任務,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稅收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確定檢查對象;
(三)、負責完善稅務檢查工作規程和有關檢查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稅務檢查專用的各種法律文書的設定和使用管理;
(五)、負責檢查、考核各區局稅務檢查工作部署和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指導全系統稽查機構的工作;
(六)、負責全系統稅務檢查證頒發和管理;
(七)、負責全系統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的管理工作,完善稅務違法舉報案件的有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受理、分辦、監督稅務違法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舉報獎金管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稽查案件複查工作;
(九)、負責稽查案卷審查驗收和稽查信息化管理、稽查局網站的維護工作;
(十)、負責對本局的法律文書進行合法性審核,承辦本局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
(十一)、組織本局的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十二)、負責約談、函告、評估工作;
(十三)、負責全系統檢查、稽查工作情況的統計、匯審、分析和報送工作;
(十四)、負責稅務檢查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理論探討;
(十五)、負責與系統內外各相關單位及上級各業務部門協調與聯繫;負責稽查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六)、負責稅收會計工作,按上級要求製作填報各類稽查統計報表;
(十七)、負責收集、整理、上報典型案例材料; 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大、要案件情況;
(十八)負責與辦公室配合做好稽查回訪工作。
(十九)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執行科
(一)、負責本環節各類文書的送達工作,按照稅務處理決定和行政處罰決定,實施對被查處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款、滯納金及罰款的入庫並做好稽查執行台帳工作;
(二)、負責對不履行稅務處理決定的納稅人依法實施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
(三)、負責對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納稅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四)、負責稅收司法保障工作,聯繫公安機關做好稅務機關和稅務幹部行政執法保衛工作,處理暴力抗稅案件;負責協調涉稅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刑事訴訟的有關協調工作;負責聯繫法院,協調處理稅務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工作;
(五)、負責本科與執行有關的報表並轉報稽查管理科工作,如欠稅報表、稅收執法手段運用情況報告表、查處稅收違法案件情況統計表、稅收保全、強制執行情況統計表、行政執法監督統計報表等;
(六)、負責稅務違法案件公告工作;
(七)、負責稽查案件的立卷裝訂、歸檔工作 ;
(八)、負責稽查監督卡的發放工作;
(九)、執行一科負責稽查一科、二科的稽查案件的執行工作;並負責與市局計財處的工作聯繫,分析上報稅收收入查補、入庫情況;執行二科負責稽查三、四科的稽查案件的執行工作;並負責與市局征管處的工作聯繫,分析上報征管“七率”的考核情況;
(十) 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審理科
(一)、負責對實施環節提交的《稅務稽查報告》按照《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四條內容進行確認;
(二)、負責集體審理記錄、做好審理台帳工作;
(三)、負責提出審理意見並提交審理委員會;
(四)、負責製作一審、二審的《審理報告》;
(五)、負責根據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審理委員會對案件的定性和行政處罰決定,製作有關稅務文書。
(六)、負責稅收政策問題的請示與解答;
(七)、負責收集、整理、傳遞稽查建議書,提出加強征管和稽查的措施。
(八) 、負責本科涉及審理的有關報表並轉報工作。
(九)、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稽查一科
(一)、負責實施金融、保險、證券公司;石油、菸草、電力行業;商業企業的各類稅收專項檢查、專案稽查;涉稅舉報案件;上級交辦、部門轉辦的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製作、送達本環節有關的各類文書;
(二)、負責稽查典型案例分析的撰寫工作;負責實施環節的大案要案報告撰寫工作;
(三)、負責稽查實施台帳工作;
(四)、負責本科涉及稽查實施的有關報表並轉報工作。
(五)、按要求撰寫稽查建議書;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稽查二科
(一)、負責實施郵政電信、交通運輸業、上市股份公司、外資工業企業的各類稅收專項檢查、專案稽查;涉稅舉報案件;上級交辦、部門轉辦的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製作、送達本環節有關的各類文書;
(二)、負責稽查典型案例分析的撰寫工作;負責實施環節的大案要案報告撰寫工作;
(三)、負責稽查實施台帳工作;
(四)、負責本科涉及稽查實施的有關報表並轉報工作。
(五)、按要求撰寫稽查建議書;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稽查三科
(一)、負責實施建築安裝企業、房地產業、內資工業企業的各類稅收專項檢查、專案稽查;涉稅舉報案件;上級交辦、部門轉辦的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製作、送達本環節有關的各類文書;
(二)、負責稽查典型案例分析的撰寫工作;負責實施環節的大案要案報告撰寫工作;
(三)、負責稽查實施台帳工作;
(四)、負責本科涉及稽查實施的有關報表並轉報工作。
(五)、按要求撰寫稽查建議書;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稽查四科
(一)、負責實施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個人獨資合夥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各類稅收專項檢查、專案稽查;涉稅舉報案件;上級交辦、部門轉辦的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製作、送達本環節有關的各類文書;
(二)、負責稽查典型案例分析的撰寫工作;負責實施環節的大案要案報告撰寫工作;
(三)、負責稽查實施台帳工作;
(四)、負責本科涉及稽查實施的有關報表並轉報工作。
(五)、按要求撰寫稽查建議書;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稽查五科
(一)、負責涉稅舉報小案件的查處;上級交辦、部門轉辦的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製作、送達本環節有關的各類文書;
(二)、負責稽查典型案例分析的撰寫工作;負責實施環節的大案要案報告撰寫工作;(三)、負責稽查實施台帳工作;
(四)、負責本科涉及稽查實施的有關報表並轉報工作。
(五)、按要求撰寫稽查建議書;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附註:稽查一至五科的檢查範圍可根據年度檢查計畫、檢查任務和實際情況的需要作適當的調整。
領導信息
蔡木卿
男,漢族,1957年10月生,福建同安人,1980年8月參加工作,湖南大學網路學院財政學專業(本科)畢業,現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局長、,黨支部書記。
1980年8月至1985年10月廈門市同安縣稅務局新店稅務所、城關稅務所、稅政一股專管員、股員,1985年10月至1987年1月廈門市同安縣稅務局稅政一股副股長,1987年1月至1990年4月廈門市同安縣稅務局稅政一股、稅政股股長,1990年4月至1994年8月廈門市同安縣稅務局稅政科科長,1994年8月至2001年9月廈門市同安縣地稅局副局長,2001年8月至2007年9月廈門市地稅局稅政一處處長,2007年9月至2009年11月廈門市地稅局稅政二處處長。2009年11月至今任現職。
主持全面工作。
鄭澍
男,漢族,1970年6月生,福建福州人,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廈門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經濟學碩士,現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副局長。
1992年8月至2000年10月福建省石油總公司幹部、主任科員、副處級領導職務,2000年10月至2003年12月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對外稅務分局副局長,2003年12月至2009年11月廈門市地方稅務局涉外稅收管理處副處長兼對外稅務分局副局長,2009年11月至今任現職。
王勤慧
女,漢族,1968年2月生,福建廈門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稅務專業(本科)畢業,現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副局長。
1988年7月至1996年5月任廈門市稅務局第一分局科員、副科長,1996年5月至2001年7月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局科長,2001年8月至今任現職。
李凱
男,漢族,1964年1月生,遼寧鐵嶺人,1982年10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稅務專業(本科)畢業,現任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紀檢員。
1982年10月至1984年6月廈門市稅務三分局鷺江稅務所見習幹部,1984年6月至1988年3月廈門市稅務三分局公園稅務所幹部、辦事員,1988年4月1994年9月廈門市稅務三分局稽管科科員,1994年9月至2000年7月廈門市思明地稅局稅政科副科長,200年8月至2001年8月廈門市思明地稅局濱海分局副分局長,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廈門市開元地稅局稽查局副局長,2003年12月至2009年11月廈門市地稅稽查局稽查一科科長,2009年11月至今任現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