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僧制度

度僧制度指中日二國所曾施行的佛教出家制度。

【度僧制度】
指中日二國所曾施行的佛教出家制度。‘度’有‘渡’之義涵。即梵語tarayati之譯語。取‘渡生死苦海,令證涅盤’之意義。後人稱出家剃髮之儀式為‘剃度’,即取其‘出家可度生死海之彼岸’之義。依《四分律》卷三十二所載,凡未滿十二歲、未得父母允許者不許出家,《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三、卷二十四又載壞比丘尼淨行、賊盜住、越濟人、五逆、六種不男、太小、太老、截手、截腳、截鼻、盲、聾、啞、躄、鞭瘢、印瘢、拔筋、克筋、曲脊、王臣、負債、病、外道、兒、奴、身不具、陋色等皆不得出家。
中國古代對出家原無限制。其後因僧數漸增,庶民常假藉出家以避輸課,朝廷乃設僧籍加以登錄。且就已出家者授予戒牒,並嚴禁私自度僧。凡有犯之者,即敕令還俗。《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載︰‘北魏·延興二年(472)四月檢浮浪之僧,無籍者加以隱括,有籍者送付州鎮。’《佛祖統紀》卷五十一亦載有‘試經度僧’之制。謂梁末時帝敕天下僧尼入京城,比試經業。《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亦載,隋·大業八年(612),玄奘年十三,預試度。其後唐中宗、肅宗、代宗、敬宗、宣宗等朝,乃至宋、元、明代皆行‘試經度僧’之法。
此外,《佛祖統紀》卷五十一載,隋煬帝時詔七日間度千僧,後世稱此為‘特恩度僧’。唐肅宗至德(756~757)初年,依宰相裴冕之請,鬻售度牒1。此稱之為‘進納度僧’。凡此,皆屬‘試經度僧’制之外的特殊度僧方式。
日本亦甚早即有試經度僧之制,依《續修東大寺正倉院文書》卷十八載,天平十四年(742)十一月之試度科目為《法華經》、《最勝王經》、《理趣經》、《藥師經》之音訓誦經。至平安朝時代,制定‘年分度者’之制。每年各宗可透過試經之制以度僧十二人。在‘年分度者’之外,則有依敕命而臨時剃度的臨時度者。鎌倉時代以後,禁令弛廢,私度之風漸盛。至德川時代,終於形成各宗所獨有的度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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