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是一個外來詞,它被許多國家採用,其涵義是指在國家機關和公共團體中起骨幹作用的人員。1922年7月,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黨章中,首次使用了“幹部”一詞。從此以後,在黨和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科學、文化等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中擔任一定公職的人員都稱為幹部。黨的十二大黨章明確指出:“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這是對我國幹部本質特徵所作出的科學概括,也是區別於任何剝削階段官吏的根本標誌。
幹部是一個管理者,是一個組織或團隊中的領頭人,帶領大家去完成目標的人。
幹部指標:一個單位管理和發展員工主動性的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