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章程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八國聯軍進攻北京時,香港總督授意香港議政局議員何啟與興中會會員陳少白等人密謀,於六月二十八日起草一份聯名上總督書,內附《平治章程》。主要內容,遷都南京或武漢;設中央政府以總其成,各省立一自治政府以資分理;公權利於天下,關稅等類如有增收必先和各國妥商而行,鐵路、礦產、船政、工商各業均宜分沾利權,教士旅行一體保護;平其政刑,變科舉為專門之學。

歷史

光緒二十六年(1900)八國聯軍進攻北京時,英國策劃“東南互保”,並策動兩廣總督李鴻章湖廣總督張之洞“獨立割據”。香港總督授意香港議政局議員何啟與興中會會員陳少白等人密謀,於六月二十八日起草一份聯名上總督書,內附《平治章程》。

內容

主要內容:遷都南京或武漢;設中央政府以總其成,各省立一自治政府以資分理;公權利於天下,關稅等類如有增收必先和各國妥商而行,鐵路、礦產、船政、工商各業均宜分沾利權,教士旅行一體保護;平其政刑,變科舉為專門之學。旋因李鴻章應詔北上議和,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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