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1998年年報勞動統計新增指標解釋及問題解答的通知》(國統辦【1998】120號)檔案精神,各企、事業、機關單位發放的住房補貼、通信工具補助、住宅電話補助應計入本人工資總額項目中的各種津貼。
在統計工資總額時不管是預算內資金,還是預算外資金,不管是工資科目,還是其它科目,只要符合工資統計指標的規定,就應統計在工資總額中。國家統計局(國統辦字【1999】106號檔案中規定“單位以各種名義發放的現金和實物,只要屬於勞動報酬性質並且現行統計制度未明確規定不計人工資的都應作為工資統計”。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1998年年報勞動統計新增指標解釋及問題解答的通知》(國統辦【1998】120號)檔案精神,各企、事業、機關單位發放的住房補貼、通信工具補助、住宅電話補助應計入本人工資總額項目中的各種津貼。
工資總額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它包括按計時工資率支付的計時工資、按計件單價支付的計件工資、各種經常性獎金、各種工資性質的津貼,以...
總額定義 國統規定工資總額基數是指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鈎方案中確定的工資總額或掛鈎浮動的工資起點。
工資總額基數的採用方式 確定工資總額基數的原則職工工資總額是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計算原則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
基本介紹 工會經費 其他問題全國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是在國家統計局的領導下,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組織實施,由縣(或市)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具體承辦的統計行業的資格考試。考試的承辦機關應...
考試介紹 為什麼參加考試 報名條件 考試科目及題型 報名時間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鈎規定於1993年7月9日勞動部,財政部,國家計委聯合發布的,目的是為了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等。
發布訊息 具體內容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是在國家統計局的領導下,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組織實施,由縣(或市)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具體承辦。考試於每年9月份的第三個星期日公開舉行,...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報名條件 免考條件 考試時間2.按上述規定口徑核定的包乾工資總額基數的構成,應按工資總額組成的暫行規定執行。 四、包乾工資總額基數的調整實行工資總額包乾後,原則上增人不增加工資總額...
勞動統計是社會經濟統計的主要組成部分,它是反映和研究勞動經濟現象數量方面的科學。在我國,勞動統計具有兩點重要意義:第一,勞動統計是認識社會的有力武器之一...
定義 基本任務 主要內容統計報表是指各級企事業、行政單位按規定的表格形式、內容、時間要求報送程式,自上而下統一布置,提供統計資料的一種統計調查方式。它是我國取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
基本特點 報表優點 報表分類 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