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縣公路、道路運輸等方面的發展戰略、政策,並監督執行。2、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公路、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縣重點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3、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營的行業管理和運輸管理;負責路政、運政、車站的管理和安全生產;組織協調全縣交通戰備工作,保證國家戰略物資和緊急物資的運輸。
4、指導全縣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維護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5、負責全縣各項交通規費的徵收、管理、稽查和車輛購置附加稅的徵收;指導縣交通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轄區內有關交通行業的價格和經濟政策;監督檢查交通行業價格執行情況。
6、組織全縣交通系統的科技開發、攻關和技術推廣;負責全縣汽車維修市場管理和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
7、負責局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與退休老幹部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8、組織領導全縣交通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行業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監察工作。
9、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的引資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2、財務股
3、綜合股
4、局工會
5、武裝部
6、交通戰備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