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鍾琪(1686~1754)

岳鍾琪(1686~1754)

五十七年,任四川永寧協副將。 六十年升四川提督。 不久,授四川提督。

岳鍾琪(1686~1754)

正文

清朝名將。字東美,號容齋。四川成都人。康熙五十年(1711),由捐納同知改武職,任四川松潘鎮中軍游擊。五十七年,任四川永寧協副將。五十八年,準噶爾擾西藏,次年,鍾琪奉命率軍隨定西將軍噶爾弼入藏,直抵拉薩,擊敗準噶爾兵。六十年升四川提督雍正二年(1724),率軍隨年羹堯平定羅卜藏丹津叛亂。授三等功,賜黃帶。三年,兼甘肅巡撫、署川陝總督。奏請於河州、松潘及丹噶爾寺為互市所,以便各族人民進行交易。五年,在陝甘兩省推行攤丁入地。又對四川烏蒙等土司實行改土歸流。六年,湖南靖州生員曾靜使學生張熙投書岳鍾琪,稱他是岳飛的後裔,勸他起兵反清。岳鍾琪向朝廷告發,曾靜等被捕解京,構成雍正朝最嚴重的文字獄,殺戮慘重。雍正年間,屢征準噶爾。官拜寧遠大將軍。後因剛愎自用,坐失戰機,致使準噶爾入犯哈密,劫掠牲畜、搶奪糧餉,被大學士鄂爾泰、副將軍張廣泗所劾,削爵奪職,拘兵部,後獲釋家居。乾隆十一年(1746)金川之役(見大小金川之役),師久無功,因鍾琪久官四川,以總兵銜啟用。不久,授四川提督。十四年正月,隨經略大學士傅恆參與大金川之戰,輕騎入勒烏圍,說降大金川土司沙羅奔,金川平定。加太子少保,授兵部尚書銜,還四川提督任,賜號威信。乾隆十九年,於鎮壓陳琨起義時,病死於四川資州(今四川資中)。謚襄勤。著有《園集》、《蛩吟集》等。
岳鍾琪沈毅多智略,御士卒嚴,而與同甘苦,人樂為用。終清之世,漢族大臣拜大將軍,滿洲士卒隸麾下受節制,唯他一人。高宗稱之為“三朝武臣巨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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