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屬加種差是一種常用的定義方法,又稱真實定義、實質定義.
所謂的“屬”與“種”“種差”是指如果一個概念B的外延集合是另一個概念A的外延集合的真子集,我們稱作概念A是概念B的屬概念,概念B是概念A的種屬性,具有這種關係的概念之間稱作具有屬種關係的概念。在同一屬概念里,種概念A具有而其他種概念不具有的本質屬性的差別,稱作種概念A的種差。
舉例
例如:“三角形”(概念A)與“等腰三角形”(概念B)兩個概念中,三角形是屬,等腰三角形是種,而“有兩條邊相等”(概念B具有而概念A不具有)就是“三角形”與“等腰三角形”的種差。
定義項是由被定義概念的鄰近的屬和種差所組成的定義.
一般地,屬加種差的定義方式可以由公式表示:被定義項=種差+鄰近的屬.
例如:矩形的定義:有一個角是直角的平行四邊形叫矩形。用公式表示為:矩形=有一個角是直角(種差)+平行四邊形(屬)
注意事項
用 屬加種差方法下定義時,首先應找出被定義項鄰近的屬概念,即確定它屬於哪一個類,然後,把被定義項所反映的對象同該屬概念下的其他種概念進行比較,找出被定義項所反映的對象不同於其他種概念所反映的對象的特有屬性,即種差,最後把屬和種差有機地結合起來.例如給“人”這個概念下定義,先找出“人”的屬概念如“動物”,然後確定“人”與屬概念“動物”之下的其他並列的種概念所反映的對象的差別,即種差:“能夠製造和使用生產工具”,這樣,人的定義就可表述為:“人是能夠製造和使用生產工具的動物”。由於事物的屬性是多方面的,種差的類別各不相同,因而 屬加種差的定義方法可以根椐種差的不同而區分為性質定義、發生定義、關係定義、功用定義等. 屬加種差定義是一種最常用的定義方法,但它也有局限性.如不能用這種方法給哲學範疇下定義,因為哲學範疇反映的是一些最大的類,因此也就找不到包含它的屬;也不能用這種方法給單獨概念下定義,因為單獨概念所反映的是獨一無二的個體事物,因而不能找出它的種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