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加屬差定義

生物學中對生物進行分類,通常包括以下七個主要的級別:種、屬、科、目、綱、門、界。其中,“種”是最小的源單位,緣近的種歸合為屬,緣近的屬歸合為科,科隸屬於目,目隸屬於綱,綱隸屬於門,門隸屬於界。

來源:

屬加種差,源自拉丁文genus et differentia
將生物“六界”的名稱中的“種”和“屬”借用到學術上對事物概念的界定中,遇到需要對概念進行定義時,由於“中心詞”和“限定詞”之間與“屬”和“種”具有可比性,遂,借用之。屬加種差的概念由此而得來。換而言之,也可以稱之為“科加屬差”、“目加科差”等等,所表達的內涵是一致的。“屬加種差”已被廣泛接受,沿用至今。

含義:

指利用形式邏輯學進行內涵定義的最普遍適用的形式,它傳達一個詞的意義是通過確認屬類或它所屬的更大的類,通過差異或把它與其屬類中其他成員區分開來的屬性。由此得到的是由種差所確認的屬類。

適用對象:

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的事物。

定義的規則:

(1)“種”不到“科”。
界定時種概念和屬概念的外延要相稱。例: “人是一種能製造生產工具的生物”,這犯了“外延過寬”的邏輯錯誤,因為生物還包括植物。
(2)“種”不定“種”。
界定時不應在近緣辭彙中循環。例:“蛋就是卵”。因為也可以反過來說“卵就是蛋”,結果是誰也說明不了誰。
(3)慎於否定。
界定時一般情況下不要出現否定的判斷。例:“人不是狗”,這樣說不如不說,毫無意義容易陷入“詭辯”的誤區。
(4)詳於限定。
“屬差”應儘可能詳細確切。例:“人是能製造複雜生產工具的動物”。 限定詞,即定語越多,對概念的界定就會越清晰,越容易達到使人理解的目的。

舉例:

“種加屬差”定義,舉例說明:當我們對一個概念——比如“人”下定義時,首先要找到與這一概念最近的“種概念”——動物,然後我們就可以說“人是一種動物”了。但僅僅這樣說是不完整的。我們還必須找出“人”這一“屬概念”,和“動物”這一“種概念”的其它“屬概念”(雞鴨牛羊……)之間的“差異”(屬差)來,“人”和“雞鴨牛羊”之間的“屬差”是什麼呢?是“製造生產工具”,從而我們得出“人是能製造生產工具的動物”這一完整定義。

擴展:

當對不斷運動的事物進行界定時,屬加種差定義會顯得很無力。在遇到這種情況下,我們一般使用“發生定義”。
“發生定義”是當定義者受知識水平的限制,面對自己難於用屬加種差的定義方法“界定”認識對象時,經常使用的一種定義方法。這種定義是對發生過程的一種描述。
再者,當根本無法判斷出某個概念的“種”概念時,即當這個概念“無所不包”時,在這種情況下,幾乎沒法準確地使用屬加種差定義來界定它。這一類概念一般屬於哲學研究範疇,例:物質、質、量、度、時間、空間等等。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