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具體措施、方法。
(二)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四)依法監督市場競爭、交易等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假冒偽劣、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契約欺詐、侵犯消費者權益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依法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等組織。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維護市場誠信活動。
(八)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九)依法對商標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開展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的認證的保護。
(十)依法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等經濟組織的經營行為。
(十一)負責全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機構編制、人事、財務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居巢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設定職能股室7個,直屬行政機構2個,派出機構11個。
(一)機關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財務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內外工作關係;負責有關檔案起草和文書檔案、安全保密、宣傳、信訪、機要、信息、統計和會議組織工作;承擔和指導有關調研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財務、裝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等工作。
2、人事教育股
負責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教育培訓、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派出)單位的黨、群工作。
3、政策法規股
研究起草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應訴和賠償工作;組織法制宣傳。
4、市場規範管理股(契約監督管理股)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管理和規範各類市場經營秩序;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誠信活動。
5、註冊登記股
管理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並對其進行監管。
研究擬定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工作;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引導個人、私營經濟健康發展;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6、企業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負責監督管理商標使用;查處商標使用違法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開展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認證和保護。監督管理各類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引導廣告業的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協會的工作。
7、監察室
主管全局行政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各直屬、派出機構、各部門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及制度情況。
(二)直屬行政機構
1、直屬局
負責全區車船運輸市場的監督管理。
2、公平交易局
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監管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案件。
(三)派出機構
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設定11個工商行政管理所。
根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規定,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區工商行政管理派出機構(工商行政管理所)的設定情況
朝陽工商所 城南工商所
城北工商所 臥牛工商所
夏閣工商所 柘皋工商所 黃山工商所
烔煬工商所 黃麓工商所
銀屏工商所 槐林工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