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殮

小殮是舊時漢族喪禮儀式之一,即為死者穿衣換鋪蓋。

小殮

舊時漢族喪禮儀式之一。指為死者穿著屍衣(殮服)。在古代,小斂在室內,設帷。為死者著衣址九套。斂畢移屍於堂。舊時孔府死人,三日小斂時為死者穿常服;五日斂時為死者換官服;如為女子,則鳳冠霞帔,口含珍珠,身上撒香料。然後用綢子將死者從頭到腳裹起。 女用綠綢,男用紅綢,連裹三層,最外用一層白綢,裝斂完畢,即廳入殮。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浙江》引《蕭山問俗記.喪禮》:“斂,人初死,停於床,喪屬跪而號哭......祭後,乃面西停於堂。至夜,僧或道踵於門,各事其事,或由喪家自雇,或為親戚所贈,鐃鈸鐘鼓交作,至晨乃已,意蓋散抑鬱之氣也。如是或一夜、三夜、五夜,以至於七夜,視家之貧富,時之寒溫而定,大約何日大斂,則何日已耳。又命門眷合日時以斂。其斂也,或布或綢,皆須全套,不能絲毫混亂。將斂,親屬一二人,為之沐浴著內衣。親屬各人,各為梳發三次,然後加外服,次第為之著就,以衾圍之,至吉時,然後斂(大斂)。”

解析

殮。殮通斂,為死者穿衣換鋪蓋叫小殮,人棺叫大殮。小殮之前為死者沐浴,也叫“抹屍”,有乾乾淨淨離開人世走向來世之意,從衛生的角度講這一程式也是有必要的,故今天人們仍固守著,而且做的比過去更完善,比如過去人們用酒,今天人們使用酒精等。小殮之後,人們往往還在死者手裡、口裡放上一些東西,還要用布條扎住死者的兩臂和小腿。手裡拿東西意為不能空手上路,口裡銜東西意為不能空腹上路。綑紮手腿是怕死者“驚屍”,“驚屍”挺可怕的,其實就是屍體痙摩屍體痙攣是一種屍體現象。屍體還有一種自溶現象,往往從口、、耳、肛門等排出污物、濁氣,所以,現代喪事中,人們用藥棉堵塞。小殮之後就是大殮,大殮就是入棺。人棺不等於蓋棺定論,棺蓋一定要錯開放。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對死者還抱有一線生還的希望。在提倡火葬的今天,小殮之後就要送入醫院的太平間或殯儀館的停屍間冷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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