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審美活動作為人把握世界的特殊方式,是人在感性與理性的統一中,按照“美的規律”來把握現實的一種自由的創造性實踐。
概括地說,審美活動的特徵主要表現為:
第一,審美活動以一種審美(藝術)的眼光看待人類的生活與生產勞動。這裡面又包括了兩層意思:一是在生活與生產勞動過程中,人能夠按照“美的規律”來創造。在這一創造過程中,人克服了完全受制於外部自然的被動性,真正實現了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例如,動物(像蜜蜂、螞蟻、海狸等)為自己構築巢穴或居所,僅僅是其本能的一種活動,它們世世代代都是一個樣子;而人卻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對象的特點、規律,為自己建造各式各樣功能不同、風格迥異的房子,四合院、別墅、宮殿、摩天大樓,或圓,或方,或木結構,或鋼筋水泥……其中更可以充分地體現出建造者的趣味和標準,凝聚人的感情。二是人類生活與生產勞動的靜態成果,以其美的外在形式、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相統一的內容,感性地顯現了人的自由自覺的本質,從而使人能夠以愉快的心情對這一成果進行審美觀照。
第二,由於審美活動已經從物質的生產勞動中獨立出來,它所體現的審美價值不是隱藏在實用價值背後,而是已經在人類生活和勞動生產及其成果中占據了主導地位,因此,這時的審美價值將以特殊的形式成為衡量一切生活與生產勞動合理與否的重要尺度。
第三,在審美活動中,對生活與生產勞動過程及其結果的把握,更多是從感性形式方面進行的。換句話說,審美活動從直觀感性形式出發,始終不脫離生活與生產勞動過程及其結果的直觀表象和情感體驗形式。但由於美的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所以審美活動又總是同時伴有一定的理性內容,會在理性層面上引發人們的深入思索。只是與那種一般認識活動不同,審美活動中的理性內容並不以概念為中介,即不是以概念形式出現,而是以情感、想像為中介,以形象為載體。正由於這樣,審美活動才得以保持著自由的獨立品格。